荷兰保险公司限制客户择医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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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潘宇荷兰报导)荷兰最高法律机构——国务委员会近期裁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认定与其有合作的医生来限制病患选择医生的权利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欧洲法律。市民可以从种类繁多的保险市场上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而无须接受自认为权利受限的险种。这是国务委员会在接受参议院的调查要求后,对保险行业的最新立法是否触犯了自由选择医疗保险的原则进行的一次全面调查。

据该保险法案介绍,除了家庭医生或在急救情况下,保险公司只支付和他们签订合同的医疗专家的医疗费用。这意味着,在家庭医生向病人推荐专家治疗时,病人首先要确认该专家是否和他的保险公司有合同,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不赔偿医疗费用。同时,医疗保险公司通过开发更便宜保费的基本险种,极大的限制了病人对专家看诊和医院的选择。

据《人民报》分析,保险公司的这种变化极大限制了投保人在欧盟其他国家看病的权利,特别是对居住在荷德、荷比国境边的人有很大影响。

与此同时,国务委员会特别强调了荷兰的两大机构——消费者权益(ACM)和荷兰健康保险机构(NZA)要履行好监督保险公司的责任,并有必要进行适时的监管。NZA在最近几个月中因未能独立行事而屡受诟病。

责任编辑:文晓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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