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拟修改刑法 贪腐或不再以数额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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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10月27日,中共人大审议刑法修正草案,拟改反腐刑罚条款,删除贪污受贿定罪数额改以情节定罪。消息公布后,民间纷纷议论,认为这是给庞大的贪官群留后路。律师认为,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太大,有可能造成对贪腐官员的放纵,而且如果违法成本低于贪官收益的话,别人也都会铤而走险,这实际上对反腐起到消极的作用。

中共人大修改刑法草案 定罪量刑取消具体数额

中共官媒报导称,10月27日,中共人大审议刑法修正草案,拟再次修改刑法,官方借口现行刑法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的具体数额难以全面反映具体个罪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草案拟原则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三种情况来规定刑罚,保留适用死刑。

中共官方称,继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后,其先后通过一个决定和八个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

民间:这是给贪官留后路 律师:自由裁定的空间太大

中共人大审议修改刑法草案的消息一经公布,立即引起民间议论,民众认为这是为中共官场自上而下的贪官群留后路。

前哈尔滨电视台编导隋锡君对此评论:“这恐怕又给贪腐与司法腐败结合,给贪官留后路了。试想,贪了上亿的天文数字,就可以以情节不严重,交代罪行态度好、退赃云云理由,而减轻处罚或(免除)死刑。”

内蒙古小伙子表示不解:“一方面反腐,一方面却量刑过轻,纵容腐败分子,这是要闹哪样?”

大陆徐天明律师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民众有直观的感觉,他们的议论很多都是对的。他说:“我觉得数额取消是不恰当的,因为你要把握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主要还是以贪腐的金额为主,至于说其他情节严不严重是次要的,反正就是你拿了这么多的非法不义之财。数值取消完全有可能是法官自由裁量,因为你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具体的数字来作为区分的话,那么就可能面临同样数额的贪腐在甲法院可能判5年,在乙法院可能判10年。”

他认为,自由裁定的空间太大有可能造成对贪腐官员的放纵。可能使贪污官员得不到应有的处罚。他进一步解释说:“因为如果违法成本低于贪腐收益的话,那别人都会铤而走险。实际上对反腐没有正面作用,反而变成一个消极的作用。”

徐天明律师还表示,刑法中有很多罪行都是以数值为等级进行区分,如果其他不取消,光取消这个贪腐罪名的数额,那就显示法律是不公平的,在立法方面出现了重大的错误方向,这也是法律不统一的严重后果。

“一群贪官贪审议法律 结果有目共睹”

有北京居民认为,人大审议刑法修改草案是一群贪官审议法律,结果有目共睹——纵容犯罪、混乱秩序。

徐天明律师分析,由于审议法律的大部分都是官员,而中共官员贪腐是大面积的,不是个别情况,审议法律的官员本身就有可能有贪污行为,因此在立法时候放宽、放纵对于腐败的处罚,他们不可能是从严处罚。

中共四部发出联合通告 十二月份前投案的外逃贪官或“特赦”

今年9月,西方媒体开始关注中共官方寻求西方国家的协助缉拿外逃的贪官归案的情况。英国、美国、加拿大、及澳大利亚等国的驻华使领馆官员都表示中共官方要求他们协助“猎狐”反贪行动。但外媒评论认为,中共若不改革导致腐败的制度,就不可能解决贪官外逃问题。

10月12日,大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四部委联合对外逃贪官发出通告称,在逃境外的经济犯在十二月一日前返国投案的,可从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还可免除处罚。

中共建政65年已经形成自上而下的系统性腐败,中南海此前曾多次公开承认不反腐要亡党。而民间认为,中共反腐不反腐结局都一样,因为中共气数已尽。

责任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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