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扩大定义 纳入非遗传关系母亲

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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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田清编译报导) 美国移民局颁布了新政策(PA-2014-009),阐明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对“母亲”和“父或母”的定义,把使用辅助生殖技术而受孕的母亲纳入此定义,而不论他们是否是基因遗传上的母亲。在这些问题上有行政权的移民局和国务院合作公布了这个政策。

移民局和国务院认为,根据《移民与国籍法》,“母亲”和“父母”这个用词包含以下母亲﹕将孩子生下,而且根据相关法律,在出生时是孩子的合法母亲。 根据这项新政策,符合这个定义但和孩子没有遗传关系(例如,通过卵子捐赠而受孕)的母亲将享有移民权益,包括:

*可以根据这个亲子关系帮孩子申请移民 ﹔
*有资格根据这个亲子关系让孩子帮她申请移民﹔
*如果她是美国公民,并符合所有其他有关的公民身份要求,便可以将美国国籍传给她的孩子。

移民局已经更新了移民官政策手册(Adjudicator’s Field Manual)和网页,以反映这个改变。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移民局网站www.uscis.gov。

责任编辑: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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