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受贿案女商人获刑20年罚款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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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报导)12月16日,中共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主要涉案人之一、山西女商人丁书苗被判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人民币。据称,这是中国大陆迄今为止对个人开出的最大罚单。

据中共官媒报道,16日上午丁书苗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人民币,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丁被控行贿及非法经营两项罪名。

报道引述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庞理鹏的说法,丁书苗被罚25亿元,应该是对个人开出的最高罚金,从来没听过对个人罚这么多的。

据报,丁书苗被控在2007至2010年间通过代理人与中铁二十局、二十三局等23企业商定以有偿运作方式帮助企业在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中标,收取“中介费”,违法获利人民币30多亿元,丁个人获利20多亿元。她还被控在2004至2011年间通过时任铁道部长刘志军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并为刘行贿4900万余元。

丁书苗,本名丁羽心,今年59岁,山西省沁水县人,博宥投资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0年12月24日被监视居住;2011年6月23日被羁押,同年7月29日被逮捕;2013年9月被提起公诉。

据大陆媒体报道,只有小学文化的丁书苗20岁时做过小贩卖鸡蛋,后来从事煤炭运输,40岁时结识了刘志军,开始倒卖铁路运输指标。她所经营的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涉及高铁设备、影视广告、酒店等多个领域。丁书苗依靠前铁道部长刘志军成为大陆高铁及其衍生项目的重要既得利益者。

丁书苗与刘志军互相利用

据《京华时报》报道,刘志军供述,帮丁书苗获取那么多的经济利益,是因为他有私心,一旦他需要用钱,丁书苗就会为他花钱办事。而丁书苗也在供述中称,因为刘志军帮她挣了不少钱,凡是刘安排做的事情,她都尽力去办。

据报道,在2008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为刘志军职务调整创造条件疏通关系,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钱款共计4900万元。

中共官方内部通报称刘志军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有3名即为丁书苗介绍。此前有媒体报导称,丁书苗投资电视剧《新红楼梦》的拍摄,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选秀,其目的主要即为刘志军提供美女艺人。

刘志军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一手提拔的江派核心人马。中共铁道部长期为江派势力所掌控,曾被称之为“半独立王国”。江泽民当政期间每到地方上视察,乘坐专列都由刘志军全程陪同。至少导致40人死亡的2011年温州动车追尾惨剧发生两年后,铁道部被取消。

2011年2月12日,刘志军被调查,2013年7月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判死缓。

责任编辑: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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