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处级裸官贪3.8亿被判死刑 妻儿定居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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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2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郑海潮报导)2014年12月10日,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被一审判处死刑。原属处级官员的张新华是裸官,其前妻与孩子都已定居海外。
  
2004年白云公司欠下6.2亿元债务,张新华等白云公司领导层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进行所谓的“国企改制”,先后成立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交叉持股、变换股东等方式将大批国有公司的资产以虚假诉讼的方式转移到私企并侵吞。张新华等人后又陆续将侵吞的房产、土地低价转让他人,并收受多名开发商巨额贿赂。张新华曾说:“在这个时代,谁拥有了土地,谁就拥有了一切。”
  
张新华虽只相当于处级干部,其涉案金额高达3.8亿元。不过,张新华称自己“罪不至死”,要上诉。

据悉,白云公司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2人、原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副书记等9人,均参与了侵吞国有资产的决策。
  
张新华只是中共众多裸官中的一员。

中共政局处巨变前夕,外逃官员剧增,大部分外逃官员涉案金额巨大,不可能在外逃时携带全部现金出境,多数在前期策划时将资金转移海外。很多外逃贪官在出逃前,已经是“裸官”,有些官员甚至在位时就已经获得了别国的永居身份。

7月16日,当局发布了通知,除了公开承认并定义了“裸官”的概念,并暗示中共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军事外交等机要部门、重大经济技术岗位裸官泛滥,特别是官员。

据悉,在2010年中共“两会”上,人大代表、中央党校教授林哲曾披露:从1995年到2005年,有逾百万官员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外。

湖南纪检官员陆群近日称,公务员不允许当“裸官”。“裸官”非贪即叛。要么是贪官,担心东窗事发,随时准备跑路,或者准备搞一把就走人,把子女和配偶提前送国外;另外就是要叛国。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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