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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中案再破局 台NCC:买卖争议应依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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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台湾台北报导)旺中集团几年前曾经想透过有线电视系统业者“中嘉”的外资大股东安博凯私募基金(MBK),来收购中嘉有线电视的股权,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提出3大条件、25项附款,旺中无法接受条件,买卖因而停滞,现今MBK想撤回买卖案,NCC表示,此交易从未成立过,所以也无须撤回,外资想抛售可另寻对象,但与旺中的合约就请双方依法律途径自行解决。

NCC指出,2010(99)年MBK与旺中宽频签约,欲出售中嘉股份,社会大众担忧出现垄断媒体的状况,2012(101)年7月,NCC决议提出3大条件及25项附款,要求旺中集团必须与“中天新闻台”完全切割、“中视新闻台”须变更,成为“非新闻台”、中视应设立独立新闻编审制度,遵照条件才能通过股权出售的交易案,但旺中反对附属条件,至今也未成功收购中嘉股份,大股东MBK想撤资,NCC发言人虞孝成指出,因此案未成立过,所以也没有撤回的问题。

虞孝成表示,主管机关做出行政裁量的精神,只负责旺中有无遵循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可交易购买股权的条件,且规定都无时间限制,若买卖双方能否顺利进行交易则属于双方契约上的问题,有争议可透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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