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资产申报新政策下 安享加拿大生活

崇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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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2月13日讯】加拿大政府年增加人力,明显加大收税、追税力度,并于2014年实行个人海外资产申报新政策,且未来2、3年内,将与中国税务部门加强联系,加大力度追查海外资产。对此,作为在全加拥有400多间办公室、管理资产超过一千亿加元的显达理财投资集团财税顾问、温西及市中心华人财富管理组组长Jacky陈华成认为,新政对于一些不太了解加拿大的朋友,也许会带来一定的报税难度,而对于守法报税者则并无影响。

陈华成认为,对于大部分移民所面对的问题,例如怎样分散风险,购房安居,子女教育安排,税务申报和策划,投资理财,开展工作或生意等等,只要具备前瞻性的思维,合法合理地减免交税,完全可以无忧地享受加拿大的阳光、空气和福利,无需担心税务问题。陈华成在本文介绍了居民及非居民税务申报,以及关于海外资产申报新政的关键性常识问题……

税务居民与非税务居民

什么是税务居民与非税务居民?税务居民是指移民长登加拿大及建立居住关系或一年内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那么非税务居民简而言之就是“不是税务居民”。

例如,王先生和家人于2013年5月1日登陆加拿大,申请枫叶卡后全家于2013年5月31日离加返回原居地,没有申请医疗卡与驾驶执照,也没有购买房产,2013年8月15日回来长登。那么,王先生和家人成为税务居民的日期即是:2013年8月15日,这个日期之前则属于非税务居民。

您需要报税吗

加拿大的个人报税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税务居民需自行申报收入,税务局不会发出报税表。

以下人士必须报税:欠税者;在税务局要求的报税范围内的人;选择与配偶分享退休金(或养老金)者;必须偿还部分或全部养老金者;必须支付加拿大养老金供款者。

以下人士可选择报税:想获得退税的人;拿福利者(例如GST退税,牛奶金,MSP保费减免);税项减免带到下一年(例如专上教育学费)。

哪些收入须报税

税务居民须就全球收入报税,包括:工作收入;自雇生意净收入;六岁以下儿童抚养金(每月$100);非注册账户投资收入(利息,股息);出租物业净租金收入;售出资产(房产,股票,基金,古董,珠宝、标识,专利)增值的一半;退休金(CPP,RRSP);养老金(OAS)。

非税务居民须报税的收入

非税务居民须就加拿大收入报税,包括:工作收入(如外国歌手来加拿大开演唱会);自雇生意净收入;出租物业净租金收入(如外国人在本地购置房产的租金收入);售出资产(房产,股票,基金,古董,珠宝、标识,专利)增值的一半;退休金(CPP,RRSP)。

税务申报期限:必须报税人士为每年的4月30日。对于选择报税人士则没有设定期限,但若想拿福利,建议仍然在每年的4月30日之前报税。

海外收入也需征税

海外收入需要征税吗?是的。在加拿大,从成为税务居民开始就必须申报海外收入,因此第一次报税很重要。成为税务居民很容易,从税务居民变为非税务居民、或更正税务居民身份,则必须提供证明。

2014新政策要求提供海外资产明细

加拿大2014海外资产申报新政策要求,报税者必须提供海外资产明细资料,要求细致到须列明储蓄所在的具体银行资料。对比2013报税年度开始实行的海外资产新申报请表(T1135),与2012报税年度或之前的海外资产旧申报表(T1135),可以看到加拿大政府明显增加了收税、追税的力度。。

至于哪些人需要申报海外资产?答案是:于报税年度内任何一天、拥有成本超过10万加币的海外资产(除海外自用房产)的加拿大税务居民。申报期限同样为每年的4月30日。

哪些属于海外资产

海外资产包括:加拿大境外存款;海外上市公司股票,私人公司股份;海外债权;海外信托;海外房产(非自用);古董,珠宝,标识,专利;人寿保险。

不属于海外资产的包括:海外自用车;海外自用个人物件,例如:珠宝,手表;海外自用房(每个家庭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拥有一套免增值税自住房)。
如何申报海外资产

长登后第一年报税:在T1个人报税表的266格内打X;不需填写T1135表。长登后第二年报税:在T1个人报税表的266格内打X;填写T1135表,从2013年起必须提供详细海外资产资料。长登后第三年报税:如果持有百分之十海外公司股权,填写T1134表。

一般不申报的海外资产和收入包括:海外生意的收入;海外房产和收入;出售海外自用房的资本收益。

多报少报不报会有什么后果

多报:2013年海外资产新申报表格与2012年海外资产旧申报表格容易不衔接;少报或不报:低收入者或无收入者却住豪宅,以及不断有款项从海外汇入、用于购房或生活费,将带来税务局的调查。

漏报收入的罚款和利息:罚款为应纳税额的50%或$100(最低),以较高者计算;利息则按照税务局所定的利率,2013年第四季年利率是6%,每日复式(即利滚利)。

被罚款并追讨利息的例子

海外自用房产在2011年以100万加元售出,成本10万加元,长登时没有做估值,在加拿大同一时间拥有自住房产,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局可能计算的资本收益是90万加元,以43.7%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196,650加元,罚款为$98,325加元。

2011年出售的海外自用房产资本收益被追讨后,2013年10月15日得到评税通知,利息从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10月14日共532天,以年利率6%每日复式(利滚利)计算,利息共$17,970加元。

税款+罚款+利息=$312,945加元!

不申报便也查不到吗

综观过往受到税务局调查的案例,引致调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亲人举报(占大部分)——尤其是离婚夫妇;(二)更改过往的报税表——申请税收抵免;(三)租客为了扣税而申报租金支出,但业主却并未就该租赁物业申报租金收入,引致税务局调查购房资金来源。
  

税务局出新招打击不申报者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对于所有超过1万加元的海外汇款,银行将自行向税局通报,并且可能会在现阶段就开始做抽样尝试;(一)鼓励举报——举报人可得15%的税收,不设上限;(二)积极打击逃税——增聘人手调查报税收入与生活支出不符的家庭;(三)通过与其他国家与地区签署双边税务协议,获得税务居民在海外的收入与资产资料,比如与香港、中国大陆签订双边税务协议。

容易引起税局关注的案例

李先生把一部分财产带入加拿大,仍留下大部分财产在原居地;在加拿大买豪宅、开名车,每半年汇入生活费一次;与太太以税务居民身份报税,只申报加拿大低微的利息收入,没有申报海外资产及海外收入,成了低收入家庭;每年领取GST退税、牛奶金、MSP医疗减免,等等。

税务局会根据家庭收入及房产价值要求陈先生解释收入来源。如果陈先生不理会,税局会估计其生活支出,发出评税通知。

对策之一:作出完善的财税规划

陈华成认为,在加拿大想瞒税很难。他希望读者们能够处理好税务问题,合法合理地减免交税,真正无忧地享受加拿大的阳光空气和。他建议大家物色符合资格的专业理财人士帮忙,作出完善的财税规划。

对策之二:建立稳定的现金流收入

至于如何合法合理地减免交税,陈华成建议,应建立稳定的现金流收入——进行低货税率的投资,比如从上市公司收取分红(一年$43,000以下无需缴税)。一般来说。有经验的专业理财人士会为客户量身订做投资组合,并每3-6个月间对这些组合作出“动态微调”方案——对于不同的基金,根据当时的市场经济变化,对组合中每种基金所占比例作出调整,以达到顾客投资效益最大化。 ◇

责任编辑: 陈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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