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铭:江泽民等迫害元凶也应该移交国际刑事法庭

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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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2月22日讯】2014年02月19日大纪元报导:“联合国朝鲜人权调查委员会于2月17日发布调查报告指,朝鲜金家政权曾虐待政 治犯 8万至12万人,犯下的各种反人道罪行堪比纳粹,并且目前在朝鲜仍在继续 发生。该 人权委员会建议安理会将朝鲜现任当权者金正恩移交国际刑事法庭, 并追究所有犯罪 者责任。”

看到此报导,不由得使人想到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功犯下的“反人类罪”、“酷 刑 罪”和“群体灭绝罪”。更应引起联合国的高度重视,由联合国中国人权调查委 员会 建议安理会将中国原国家主席江泽民及其他迫害元凶移交国际刑事法庭, 并追究所有 犯罪者责任。

自1999年7月以来,中共及其前党魁江泽民发起了对信仰法轮功民众前所未有的 血腥 迫害运动。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 “打死 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政策下,中共各级邪恶组织、政 府、军队 、武警、政法部门及监狱、劳教所等几乎都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惨无 人道的灭绝性迫 害,迫害手段的残忍程度是“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甚 至活体摘除他们的器 官高价贩卖。邪恶程度已经打破了人类的道德底线,而且 至今还在继续。在近十五年 的血腥迫害中,近一亿人被剥夺对“真善忍”佛法的 信仰,不同程度的限制人身自由 ,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打击;数百万人被 非法绑架、劳教、判刑,酷刑迫害致死 致残;数万人被惨无人道的活摘器官致死。

出于中国大陆民众反迫害形势和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压力,去年底中共宣 布废 除劳教制度。但是进入2014年以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没有因此 而停止,从 明慧网报导的消息看,每天都有许多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绑 架、拘禁、甚至判刑 。中国大陆维权律师兰志学表示,“他经手的案例就有很多 都是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中共迫害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 者,其罪之大,可谓罄竹难书 ,其已经无法偿还,下场必然是覆灭。”

中共及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实,自迫害发生以来一直通过明慧 网在 国际社会曝光。特别是沈阳苏家屯秘密集中营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 暴行于200 6年被曝光之后,更是引起国际社会和世界人权组织的广泛关注。早 在2009

年11月19日,西班牙国家法庭在调查两年后,按照国际法“普世司法管辖权原则” 作 出裁决,对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5名中共官员发出传讯 令,要求 他们对迫害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及

“酷刑罪”行为进行解释。2013年底西班牙法庭再次向江泽民等罪犯发出逮捕令。

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联邦法院刑事及惩治庭第九法庭法官拉马德里德下令, 在全 球范围内逮捕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和前政法委书记罗干,押到法庭接受其所 犯“群体灭 绝罪”和“酷刑罪”的审判。2014年2月10日,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因反人 类罪行被西 班牙最高法院下达国际逮捕令。

江泽民、周永康、薄熙来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已经先后在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被 以“ 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等多项罪名提起控诉,被称为21世纪 最大 的国际人权诉讼案。中共和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 官的罪行, 已经在国际大范围揭露和曝光。去年底美国国会两党的两名国会议 员在众议院共同发 起了以“阻中共活摘器官”为主题的“281号决议案”。截至2013 年12月9日,美国国 会已有164名众议员联署签名支持“281号决议案”。

2013年12月10日,正值国际人权日之际,国际组织“医生反对强摘器官” (DAFOH) 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新闻发布会,将全球五大洲、53个国家和地区近 150万人联署签名 ,旨在制止中共政权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请愿信,送达日内 瓦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 办公室。

12月12日,欧洲议会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投票通过一项紧急议案,代表5亿欧洲民 众发 声,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体摘除良心犯,以及宗教信仰和少数族裔团体器 官的行为 ”。“要求中共政权立即释放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所有良心犯;”制止 中共政权迫 害法轮功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声援和举措每天都在全球进行着。

《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 信仰 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 他的宗教或 信仰的自由。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 项权利包括持有主 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 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 由。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 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 放逐。

在第七条中规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 视。 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 歧视的任何 行为之害。

第八条: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 家法 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第二条: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 一切权利和 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 籍或社会出身、财 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 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 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 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 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从这些条款中我们看到,中共政权根本 无视《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是一个地 地道道的邪恶流氓政权,是一个十足的魔鬼 邪教。

早在二零零五年时,中国大陆湖南株洲市一千零六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属联名上 书国 际人权组织,呼吁关注白马□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幕。二零零六年十 二月九日 ,两千五百名法轮功学员家属第二次联名上书联合国,呼吁帮助停止 湖南省株洲市白 马□女子劳教所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们的残酷迫害。株洲 市的联名上书事件代 表了中国大陆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们的心声,也 是呼吁联合国出面制止这场 血腥迫害的急切诉求。

中共肆意违反和践踏《世界人权宣言》,已经构成了“反人类罪”、“酷刑罪”和“ 群 体灭绝罪”。目前这种犯罪现实已经形成,就差联合国启动移交国际刑事法庭审 判 的程序了。在此,我们呼吁联合国人权机构,关注中国目前的人权状况,特 别是关注 法轮功学员的人权灾难。启动各种程序和制裁措施,制止这场中共政 权迫害法轮功的 运动,立即停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及其他酷刑迫害,将破坏 践踏《世界人权宣言》 的“人权恶棍”江泽民及其帮凶移交国际刑事法庭,追究他 们的“反人类罪”、“酷 刑罪”和“群体灭绝罪”。

联合国人权机构作为维护世界和平、民主、自由与人权的最高组织,担负着重大 的使 命和责任。绝对不能允许诸如江泽民、金正恩之类的“人权恶棍”继续肆无 忌惮的践 踏《世界人权宣言》,任意破坏世界的和平、民主、自由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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