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解冻鸡肉强制标示 业者多配合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3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 1日电)台湾卖场贩售的鸡肉今天起需强制标示解冻肉或冷藏肉,农委会表示,已派人前往访视标示情形,绝大多数业者皆已依规定标示,后续将依法进行现场实地调查。

农业委员会依消费者保护法要求市售通路贩售零售鸡肉时,自3月起标示冷藏及解冻肉,2月28日及今天并派人前往大台北地区、台中、高雄及花莲等地,访视各大通路(包括大润发、爱买、好市多、家乐福、顶好、全联社等)标示情形。

农委会表示,绝大多数业者皆已依规定标示,后续将依法进行全国现场调查,若市售未标示或混充鸡肉产品,将依消费者保护法第36条规定,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销毁,必要时并得命其立即停止该商品生产、制造、加工等服务。

违反前开规定且未即时改善者,农委会将依法处新台币 6万元以上 15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连续处罚。

根据农委会依消费者保护法要求零售通路业者配合事项包括冷冻鸡肉应维持于-18 ℃以下,以复温解冻方式置于冷藏或室温零售贩卖环境下应标示“解冻肉”;冷藏鸡肉应维持-2 ℃至7 ℃,并标示“冷藏肉”。

此外,“解冻肉”及“冷藏肉”贩售柜架应明显区隔,不得混杂陈列、贩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