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两天60律师递联名信谏取消律师年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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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万方报导)2014年3月13日中共两会的最后一天,12个省的60多位律师向中共国务院、司法部、人大寄出了联署建议信,建议“废除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检制度”。有转发该建议信的司法厅律管处和律协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施压。律师表示:“律师年检,无非是检年费交了没有、是不是敢反对‘官爷’的无理要求,胆敢造次,年年定期让你难过。非年检,是年关:年年的关卡,勒索的隘口。”

60多律师递信 建议取消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年检制度

2014年3月13日,两会的最后一天,12个省的60多位律师向中共国务院、司法部、人大寄出了联署建议信,建议“废除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检制度”。

建议信从3月11日下午开始征集签名,至3月13日已经征集到60多位律师的签名,并在人大会议最后一天分别寄给中共司法部和国务院。

司法厅律管处和律协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施压

13日当天,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写了一封检讨书在网上流传,起因是此前王辉将关于“废除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检制度”建议信进行了转发,随后中共司法厅律管处领导通过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主任进行施压。

司法厅律管处声称,本次转发的行为和内容是不能被接受的,并要求律师事务所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及责令律师本人进行检讨。

王辉在检讨书中讽刺说,其深刻认识到“这样的行为很可能导致律师事务所和本所律师无法顺利通过律师年检”。14日,该检讨书遭到官方删除。

因为转载“废除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检制度”建议信的律师王辉,司遭法厅律管处领导施压,被迫写检讨。该微博已经遭删除。(网络图片)

年检标准:“只要听我的话和交年检费 就让你通过”

律师唐吉田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实行年检是律师协会自我授权,对律师进行控制、收费以便维持执行者的开销,是经不起法律推敲的。律师协会的官员的出国考察、旅游活动大多从律师会费中出。按法律规定,通过考试获得的律师资格应该是终身的,司法厅律管处和律师协会这样盘剥律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非法的。”

“司法厅律管处和律师协会的年检标准就是,‘只要听我的话和交年检费,就让你通过’。你不听话,不但你通不过,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所里的其他人也不给通过。大搞‘连坐’,挑拨离间,利用手中的权力挑动所有力量针对你,他们这是软刀子杀人。”唐吉田表示。

据唐吉田介绍,他是2008、2009年间因为接了多起法轮功信仰案和异议人士的维权案子,遭到司法厅律管处和律协的暗示、警告,2009年的年检不给通过,此后他以其它方式继续帮助公民维权,2010年被行政处罚吊销执业资格。他申请行政复议,北京西城区法院耍赖不受理,直至现在还进入不了司法程序。在大陆,像他这样,因为接法轮功信仰案和异议人士维权案子而不被允许通过年检的律师,还有很多。

约束公权力的律师被公权力年检 如同律师头上装一个“紧箍套”

律师王朝峄认为:“律师执业证应实行终生免检。目前,律师执业证每年检一次,年检除收费外,当局还可以对不听话的律师实行限制。律师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基于约束公权,维护私权利益,说大点就是权力制衡。律师在与公权抗争过程中,难免与公权产生矛盾,如不配合公权等。若让公权对律师证年检,如同在律师头上安装一个紧箍套。”

刘卫国律师和吕良彪律师表示 :“律师年检制是‘有罪推定’思维的制度载体。除非重婚并产生严重后果,政府不得主动干预婚姻效力;除非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政府不得吊销企业执照;除非被依法处罚并中止执业资格,政府不得否定律师执业证的效力。——律师年检制,骨子里是基于‘有罪推定’而对律师进行的歧视性审查。”

东梅律师:“律师年检应取消!律师需要维权时律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律协所谓的指导监督的直接表现就是每年年检时收取不低的会费,而会费支出没有释明,已经演变为掌控人员的小金库。企业年检已经取消,律师年检更待何时?”

自由律师杨慧文表示:“律师的年检,检什么?检查律师的能力?律师不过是一种没有危险性的文职工作,靠的是脑力智慧。从业越久,越发老练。岂因一检就有效果?一定要检,无非是检年费交了没有? 是不是敢反对‘官爷’的无理要求?胆敢造次,年年定期让你难过。非年检,是年关:年年的关卡,勒索的隘口。”

律师王全章表示,律师执业考核有新突破。福建的邹丽惠律师已经走在前列,她的律师执照因为律师事务所没有交二万元年费,司法部门没有给她盖年检注册章。经过行政诉讼后被认定:律师法并没有关于未经年检不予执业的规定。故她虽未经年检,但一直照常执业。

(责任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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