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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风险补偿 台妇团促单独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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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卫福部2012年推行“鼓励医疗机构办理生育事故争议试办计划”,年底将到期。妇女团体7日指出,试办计划缺乏法源,已经浮现无法保障所有生育妇女、医纠通报不实真相不明、欠缺除错机制等问题,要求制定“生产风险补偿条例”,让妇女安心生产。

这项计划动用医疗发展基金,医纠发生医疗院所与妇女达成和解时,由国家出钱补偿。最高上限产妇死亡200万元、婴儿死亡30万元。由于受制于经费来源,申请与受偿对象是参加计划的医疗院所,而不是妇女。全台381家只有78%(299家)医疗院所加入。

台湾女人连线理事长黄淑英表示,妇女就诊医疗院所没参加计划、偏远地区妇女到小儿科或家医科、或在家、在路上生产发生事故都得不到补偿。到去年10月止,补助费用约8,500万元。计划实施后,诉讼比例虽减少83%,但不能涵盖所有妇女,医疗品质是否提升、医院有没有检讨改善都让人质疑。

“生产与生病不同”,立委吴宜臻说,生产风险补偿条例应与医疗事故补偿条例切割,独立处理,希望能尽速通过,生产风险补偿条例可以让更多年轻医师愿意投入,也可面对少子化窘境。◇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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