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口上的红色帝国(9)

潘晴:“中间道路”是各民族和谐共存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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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4月18日讯】——大转型期的动荡,民族问题必将成为焦点,中共半个多世纪来的暴虐统治,已经深埋下绝望与仇恨的种子,这是各族人民的悲哀,也是历史不得不承担的代价!世事不昧因果,民族关系亦然。本文将从下列问题入手,厘清历史与现在及未来的关系。

1.中国今天的疆域是满清帝国的遗产吗?2.“中华民族”的诞生与“五族共和”的消亡?3.解决民族问题的钥匙是什么?4.真正实现各民族和谐共存的出路在哪里?

一、中国今天的疆域来自大清帝国的遗产

对于今天的中国人来说,所谓的中国版图,不过是继承了大清帝国的遗产。自满清入主中原之后,大清皇帝开始正式以“中国”自称其全部统治区域。1689年清康熙帝在与俄国签订的,具有现代国际法规范的边界条约《尼布楚条约》中,首次将“中国”作为正式国号使用,与“俄罗斯”国名相对。

但人们不太了解的是:大清帝国是一个复合型帝国,在它扩张的不同时期,对先后征服的不同区域实行了不一样的统治方式。它的疆域由原明朝的18个行省(内中国),与新设立的东三省、新疆省(外中国)合为22个省,加上外蒙古、内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与黑龙江布特哈等(外藩部)所组成。

外蒙古沿袭了各大部汗王的统治(由清廷册封为扎萨克,基本处于自治的状态),内蒙古则由清廷委派的官员管理,各旗均拥有兵权,成为满清入主中原重要的军事力量。青海则由办事大臣主持会盟29旗和设立了40族土司制度管理(西南各少数族裔地区也实行土司管理制度)。雍正时期,实行“改土归流”政策,种下的民族冲突种子影响至今。

西藏古称“吐蕃”,在清帝国时期,分为卫、康、藏、阿里四部,以及霍尔三十九族地区,由达赖喇嘛、班禅喇嘛和噶厦政府管理,清廷派有驻藏大臣。满清皇室尊崇佛教,也为了牵制蒙古,给予了西藏政教领袖高度的礼遇。回疆较为复杂,满清以天山南北为界,划为准部和回部,在不同民族区域分别实行盟旗制、伯克制管理,清末(1884年)设立新疆省。

乾隆二十四年(1759),大清在征服准噶尔汗国之后,其族在乾隆的屠杀令下惨遭灭绝。进而平定了“大小和卓之乱,清除了南疆的封建割据势力,统一了新疆(比征服中原晚了一百多年)。清政府为维护统治局面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对民族、宗教问题采取“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政策,允许新疆各民族保持其伊斯兰教信仰、风俗习惯和正常的宗教生活。

从满清的地域划分可以看出:所谓“藩部”——蒙古、西藏、青海、新疆等民族区域,基本是沿袭旧制,由各民族历史形成的统治方式管理。虽派有朝廷官员,但实际上享有充分的自治权,特别是外蒙和西藏,满清实际上享有的只是宗主权。体现了清廷“因时顺地、变通斟酌、宽严并举”的统治智慧。因此除了回疆之外,(1862-1878年间,左宗棠先后平定陕甘回变、新疆回乱,并收回伊犁。)没有酿成民族地区大的骚乱。在汉地18行省(内中国),清帝国沿用了明朝中央集权旧制,实行“省—府—县”三级垂直统治。

与满清优待蒙古、西藏、维吾尔等民族的王公贵族,实施册封名爵代为统治不同的是,满清入主中原后,为摧毁汉人的抵抗意志,在汉地实行了:剃发、易服、圈地、占房、投充(抢掠汉人为奴隶)、逋逃(逃人法)等“六大弊政”。其中剃发、易服最为残忍,不从者斩。汉人的强烈反抗,遭致了清廷的血腥镇压,史称“甲申国难”,“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等亦由此引发。康熙帝亲政后,才开始采取一系列与民休息的政策,缓解了满汉之间的矛盾。

对于满清帝国来说,统治中国这样一个广袤的国家,不只是民族意义上的统治,不可或缺的更是文化上的统治。所以,作为东亚最强大的国家,满清从汉人那里汲取了儒家的治世经验和官僚统治技能,从藏人那里得到了“佛”的超自然权力,从蒙古人那里承继了“黄金帝国”的世袭,从满洲八旗获取了具有高度适应性的军事驾驭能力,并且从周遭的安南、朝鲜、琉球等小国那里获取了“中央帝国”的宗主权力。

但强盛一时的大清帝国,并未能逃脱“王朝兴衰”的周期律,随着历史巨变的来临,在武昌起义枪声响起后终于走向了它的尾声。辛亥革命爆发后,共和风潮已不可阻挡,内地各省纷纷脱离清廷宣告独立。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于南京宣布立国,孙文就任临时大总统,南北呈对峙局面。当满清最后依赖的北洋军队失控之后,在袁世凯的软硬兼施、利诱逼迫下,1912年2月12日,大清隆裕皇太后向全国颁布了以宣统名义所发的清帝退位诏书:

朕钦奉隆裕太后懿旨:前因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睽隔,彼此相指,商辍于途,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

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用是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之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

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宣布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

总期人民安堵,海宇又安,仍合汉满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

至此,由一场共和革命带来的历史变革宣告完成。清帝和平退位和中华民国的成立,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帝王专制统治,迎来了东亚大陆第一个“主权在民”的共和国——这是中国立宪共和国体的开端。一个新的历史开始了,一个在那个年代还无法预见的百年沧桑也开始了。帝国遗产带来的是一个辽阔的疆域,远远超过了孙文等革命党人,当年发起反清民族革命时的建国初衷。

由于官方史书的片面描述,人们对这一段历史的关注,始终是以武昌起义为标志的辛亥革命,和孙文、黄兴等革命党人的历史功绩。很少有人去关注《清帝退位诏书》,关注它的历史意义——满清皇室以屈辱而又光荣的逊位方式,加快了中国实行共和的步伐。它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南北对峙的流血,实现了政权和平转移。并将“五族共和”与“立宪国体”注入现代中国的宪法性法律当中,成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的宪法规范——这是当代中国真正的法统开端。

如果人们以客观地立场和国际法的角度来看,清帝逊位的历史作用,不光可以与英国的“光荣革命”相媲美,而且为一个新生的共和国,赢得了各国列强的承认。那么,面对庞大的帝国遗产,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们又将如何开始他们的治国方略呢?于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思路——“五族共和”的国策和“中华民族”的构想,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它们之间的此消彼长,其深远历史影响一直延续到了今天,而且仍将影响未来……

二、“中华民族”的诞生和“五族共和”的消亡

清末民初,一个影响了一百年来国人命运的称号——“中华民族”诞生了。最早在国家层面使用“中华民族”这一词语的,是中华民国第一任大总统袁世凯。他在民国初建时,为把蒙古保留在中国之内,在《致库伦活佛书》中,正式使用“中华民族”的称谓,来涵盖当时中国境内所有的民族。但“中华民族”这个概念,却是由梁启超最先提出来的。

1903年,中国民族主义思潮的引介者梁启超,提出“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即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首倡“中华民族”的构想——“立于五洲中之最大洲,而为其洲中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居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余年之历史未尝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

当时西方“每个民族都是国家、一个民族只有一个国家”的单一民族建国思潮传入,使得孙中山等革命者相信,只有以汉族为民族单位的民族国家构造,才能完成国家稳固、强盛的目标;再加上满清统治者的腐朽统治使得传统中国的华夷之辩论得以重新强化,排满和建立汉族国家,即“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成为当时革命党人最直接的政治诉求。

单一建国论者主张排满,其理由是满清异族统治者是其建立中华共和国的最大障碍,因此必须革命。对“五族共和”的主张,提出了这样的质疑:“呜呼,今之执我主权施行法律,以代表我国者,非黄帝之子孙也,奏章诏论,所称为列祖列宗者,讴歌而扬颂之者,非吾民之祖先,与历史无关系也,既非同族,则何从而爱之?既无历史之观念,则何从而起感情,是中国所以终亡也夫!”

也就是说,在一百多年前革命家的心目中,在中华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强烈反对“一族(满族)居主人之地位,而他族悉为之奴隶”的不平等民族关系。而梁启超等立宪派则认为应区分政治革命与种族革命,在当时帝国主义侵略和边疆危机之下,只有“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合四万万人之力,才能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狭隘的种族革命只会自伤元气。

清末政治家杨度则认为:“五族分立”为“亡国之政策”,而必须合五族之人民为中国之人民,合五族之土地为中国之土地,即加强中国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按照杨度的观点,领土、人民、统治权为国家之至关重要的要素,中国从王朝到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之路中,这三个要素坚决不能改变,即“国民之汉、满、蒙、回、藏五族,但可合五为一,而不可分一为五”。

杨度指出:民主立宪国之国民文化需基本均质化,但“满、蒙、回、藏人之文化,不能骤等于汉人,很难实现“五族平等、共同选举”。且这些地区的宗族、部族观念强于国民观念,极易产生分裂主义;如建立单一的汉族民主共和国,当时“汉人的兵力不能骤及于蒙、回、藏地区”,当地民族分裂分子在列强的挑唆下必然会产生异念。

杨度认为:以上论蒙、回、藏问题,非民主立宪党所能解决,即“欲保全领土,则不可不保全蒙、回、藏;欲保全蒙、回、藏,则不可不保全君主,君主既当保全,则立宪亦可,即五族立宪论。杨度这种重视少数民族国民文化程度以及国家认同状况的做法,以及对当时边疆局势的判断,和立宪后推行国民一体化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未雨绸缪,不但超过了革命党人鼓吹汉族单一建国思路的狭隘与偏颇,其先见之明至今仍未过时。

杨度主张:“于立宪之下,合汉满蒙诸民族皆有政治之权,建设东方一大民族之国家,以谋竞存于全地球列强之间是也”,整合国内各民族的策略,不是“一族为主、各族为奴”,而应是“各族皆为主而非为奴”的新式的统一。“以政治权分配于数个之民族,使人人皆有国家主权之一分,而视国家为已所有之物,则对于国家亲切之心日增,即对于民族憎怨之情日减”。

杨度主张的“五族君宪”,基本上取消了一切限制条件,达到了各族人民享有作为中国公民的平等权利,可以说是一种平等、民主的宪政民族观,如果我们对比一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条中“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的条款规定,即可发现,随着政治局势的发展,近代中国的仁人志士们,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基本达成了“五族平等”的共识。

立宪派的这一主张,逐渐被以同盟会为代表的革命党人所接受。

这也是孙中山后来以美国为模式,创立“国族主义”的理论基础。中国民族主义的观点在当时,深受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该观点认为文化同化是把不同民族,纳入“高度文明”的汉文化,使之成为中华民族的成员,将中华民族塑造成血脉及文化相连的新国族。

由此我们看到,究竟是单一汉族建国还是五族共同建国?这关涉中国这个多民族大国的族群关系和国体结构。五族建国者认为当时边疆形势极为危急,各少数民族地区又都不了解共和制度,所以即使从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的安定和保存领土完整的角度出发,也应当采取君主立宪制度。也即是说,清末宪政思潮论争的核心问题—-君宪共和之争,其背后也涉及到深刻的民族关系问题。

辛亥革命之后,孙中山与南京临时政府虽然提出了“五族共和”主张,但真正实行的是民国北洋政府,在宪政制度上基本采取了“五族共和”的政策。这在当时对维护中国统一、民族团结、边疆安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是清末立宪以来,中国这个多民族大国的转型和民族国家建构之路的继续,但民国并未真正解决这一国体结构的宪政难题。

孙中山从美国带来的“民族融合”理论、“新国族主义”主张,虽然催生了“中华民族”,但“五族共和”却名存实亡了。民国在内部不断的革命中,在帝国主义列强的欺凌下,加上日本全面侵华战争重创之后,已是满目疮痍。民族区域离心离德,满清政权垮台后,西藏事实上已独立。而外蒙古在苏俄的策动下,也宣告独立。在苏俄大力支持的中共军事打击下,民国政府终于全面崩溃,败退台湾。

中共夺取政权后,彻底颠覆了民国“五族共和”的宪政体制。正所谓: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法统颠覆之后,所有的事情就只能从破坏开始了,民族问题又岂能例外?相对于满清和民国的统治,中共政权是一个在真正意义上,对所有民族区域实行了强权殖民统治的帝国政权。于是,在古老的中国大地上,另一个血腥地、冗长的历史循环开始了……

三、困境及出路,解决民族问题的钥匙是什么?

由于官方意识形态的刻意宣传,在许多中国人当中,对中华民族的了解,与历史真实情况完全不符。如官方教材宣称:“我们中华民族是多种族融和而成的”,是“同属亚细亚蒙古人种的血缘宗支”。血统论是纳粹的糟粕,以血统论解释中华民族的形成历史只是统治者的需要。人们习用的所谓“中华民族”,事实上是指中华各个不同的民族。

中国是多民族的国家,这本来是不用多辩的,人们只要细想一下:汉族和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是“同一血统的分支”吗?汉族和苗族、瑶族、壮族是“同一血统的分支”吗?中国人常说:我们是“炎黄子孙”。难道现在中国诸民族都是“炎黄子孙”吗?凡此都是常识,并不需要什么高深学问才能理解。

民族的特征是: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结构。民族之间的冲突,往往是人类弱肉强食、贪婪扩张的结果。民族冲突,不是自有人类以来就一直存在,也不应该永远存在下去,各民族人民现在对中共政权的反抗,实际上是为了自由、平等和幸福而战。

中共之所以要强化“民族主义”,其目的就在于提倡大汉族主义,压迫弱小民族。如果我们一方面抵抗中共压迫,另一方面又要拿大汉族主义去欺压其他弱小民族,那就会给中共以利用的空隙,而不利于中国各族人民对民主的共同追求。这是每个头脑清醒的中国人都应该警醒的。

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经由孙中山等人依据美国的经验,创造出“国族主义”予以放大和推广,今天已成为中国人(主体为汉人)习以为常的称谓。但现实证明,即使时间已过去了一百多年,在其他少数民族中,至今仍未接受这个由清末文人梁启超生造出来的“新民族”称号。

民族的构建,它的驱动力是一个族群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心理需要。中国从清末开始,逐步实现了从传统文化民族到近代政治民族的转型。只有到了政治民族这一步,才能从家国同构的简单思想中挣脱出来,把君权神授观点转化为国家主权意识,从天下一统的观念改为领土完整意识,从臣民服从转化为公民平等。

成熟的政治民族飞跃,在于对民族国家的崭新认识,不再以部落民族的血缘地域认同以及文化民族认同当成基本要素,而是着重于主权意识、公民意识、人权平等的概念。如此,当人们以人权原则为指针,在尊重各民族、地区自决权的基础上,从单一民族主义中突围而出,“五族共和”的联邦中国才有可能真正形成。

美国之所以做到了族群融合,也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包括人们持之不懈地抗争,黑人等少数族裔才真正获得了人格尊严和人权保障。美国人的族群关系无疑是成功的样板,值得人们思考和借鉴。美国的立国精神,放之至今,依旧广具先进性和人类理性的光芒。其普世意义,没有因时代的变迁和历代政治领袖的蹉跌而有丝毫的褪色。

只可惜一百年前的中国人只看到了美国的表象,却没有真正在制度层面学到美国的精神。美国的多民族融合基础,是建立在充分尊重人权的宪政民主制度保障下的。没有宪政共和的制度保障,谈论民族和谐共存只是一句空话。极权体制下,民族对立和冲突只会愈发严重,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在中共暴政奴役下,未来各民族之间关系的前景令人担忧……

苏晓康在《崩溃是大一统的宿命》中写道:中国人的价值观因欠缺人权维度,则断然不会有种族平等意识,这是“大一统”的死局所在。……当代中国人(中原人)对西陲的看法,跟古代(中世纪)汉胡/华夷之间的征伐、怀柔那一套相去不远,只不过羼入了一截近代耻辱之后,其受难遗产多为负面、病态,大汉族主义特别亢奋,且有民族自闭倾向,听不见它的受难者的声音,而汉族精英中,对边陲异族秉持同情的了解者凤毛麟角,甚至自由化分子多数也持“大一统”理念。

法国人说:“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这句话拿到中国来就是:“大一统”情结是专制社会的最后堡垒——专制毒素成功地培养了一代中国人,动不动就拿“国家统一”的旗号张扬其被奴役的渴望。在此“大一统”心魔的驱动下,人们以中国今天所占有的民族区域为想当然,而不是依据真实的历史事实来思考问题。

不断发生的藏人自焚事件和维族人的反抗,只是红色帝国统治者坐在火山口上取暖的一个象征。专制统治无法赢得人心,建立在对各族人民奴役基础上的专制帝国,一定会走向崩溃。近年来以民族冲突为形式的各种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已预示了中国未来的动荡。而解决西藏问题和民族冲突的钥匙在哪里?寻求各民族之间和谐共存的出路又在何方?

四、“中间道路”是各民族和谐共存的必由之路!

1924年1月23日,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郑重宣言:“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要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实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决定。众所周知,这项人权法案中对自决权的保障:

其第一条规定:

一、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自89年拉萨事件和“六四”屠杀以后,西藏的前途与中国未来的前途交织在一起,早已成为国际社会和所有中国人面对的重大课题。虽然中共当局继续封锁信息、继续欺骗民众以煽动民族主义为其火中取栗,但在中国,思考议论西藏问题和其它民族区域问题的禁区正在被逐渐打破。

在拉萨发生的3.14事件和新疆的7.5事件具有分水岭的意义,这不仅仅因为中共当局的强力镇压和随后的逮捕、监禁、迫害,再一次向世人宣布了中共民族政策的失败;也不仅仅由于中国人由此开始较系统地关心西藏、新疆的现状并将其纳入中国民主化的视野中去,它更表现在人们对达赖喇嘛尊者提出的“中间道路”的重新思考上。

“中间道路”的内涵是:追求西藏真正的自治 而不追求独立,遵循和平非暴力的原则,在宪法的框架内寻求解决。达赖喇嘛提出的方案具有超越性的智慧。再加上他长期对此真诚地实践,因此赢得了世人的尊重,也成为中国民主运动的道德精神榜样。

如果我们对照中国国民党一大的宣言,就会发现,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加上国民党一大对民族自决权的郑重承诺,结合《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精神,一个解决中国未来各民族关系的基本蓝图已经出现。

一些少数族裔朋友对“未来民主中国”提出怀疑,他们说:“我们在历史上多次受到汉人统治者的欺骗,为什么这次我们要相信你们?”这个疑虑需要人们真正回到宪政民主共和的起点,在民族平等、相互尊重,承认各民族自决权的前提下,才能找到解决方案。对此,需要所有人的努力!

对达赖喇嘛提出的“中间道路”主张,笔者认为其包括了下述解决未来各民族之间关系的深刻内涵:

1. 不追求西藏独立,在中国宪法框架下实行真正的自治——其实质是以主权换治权,与联邦政体下各成员让渡部分主权的当代国际惯例相似,也是解决未来中国各民族之间关系的参照模式;

2. 把西藏的真正自治纳入宪政框架的制度设计中,实质上触动了汉民族及其他民族一起寻求在宪政框架下分权自治的民主起点,令人信服地提出了各民族之间和谐共存关系的解决之道;

3. 对有关西藏未来前途的设想考虑到了汉藏关系,并最终交由600万西藏人民来做选择,实际上是回归了中华民国“主权在民”的共和理想。将成为与汉民族共同推动民主运动的契机;

4. 在宣布不追求“西藏独立”的目标,坚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行动原则后,将赢得最大多数汉人民众的理解和信任,为化解民族对立、民族冲突,寻求民族和解,共存共荣打下坚实基础。

在人们的视野中,中国未来各民族关系的建构,无疑,美国的模式是值得借鉴的。其优点集中在联邦制上。托克维尔对美国联邦制所产生的政治效果称赞不已。他说联邦“既像一个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又像一个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人自立自强、进取创新、关心公益的精神得益于其自治和分权制度。联邦制通过分权制衡约束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为公民自由提供了有效保障。联邦制又是一种有巨大包容性的政治体制,通过分权、自治、多中心的制度安排,为不同民族、宗教、文化、社会利益群体提供了表达政治愿望的充分渠道。

结语:回归民国宪政,重塑五族共和,再造联邦中国

笔者认为:经历了血与火大起大落的中国人,痛定思痛,将会对以“中间道路”为标志的区域自治产生新的认识与感悟。因为,国家始终是为个人而存在而不是人因国家而存在。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经历了种种磨难的中国人,将会做出理性的选择,接受“中间道路”并把它作为处理民族问题的典范。它将是富有活力的,同时又是未来各民族人民和谐共存的必由之路。

为了各族人民渴望自由、平等、幸福、和平的永久梦想,我们必须在艰难地探索中走出困境。这是我们每个人的历史责任,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参与历史。

人类历史证明,一个重大的政治选择或决策,可以极大地影响和改变历史。而历史的每一个走向,每一次变革,都将数十年或上百年的影响着亿万人民几代人的命运。

因为,历史在与人们内心期待的撞击中记录着每时每刻,改变着每时每刻,从而决定着人类未来的发展和方向……

请继续关注“火山口上的红色帝国”之十——中国环境生态危机的临界点-“天谴”的来临!

潘晴
2014/4/17于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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