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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修都更施行细则 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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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8日电)内政部次长林慈玲今天说,已修都更条例施行细则,衔接失效条文;民进党籍立委林淑芬说,没母法授权就修细则是架空立法院。

台北市文林苑都市更新案引发争议,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去年4月26日做出第709号解释,指都更条例部分条文违宪,违宪条文26日失效。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午初审都更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林慈玲表示,内政部已修都更条例施行细则,指定生效日期为26日,以利衔接。施行细则修正部分涵盖意见送达、确保人民陈述意见机会与事业计划概要须经听证程序核定等。

不过,她说,部分内容还是需法律明确授权,内政部统计,目前事业概要申请未核准者有90案。已通知地方政府,修法前,这90案无法继续审议。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林淑芬表示,还没修法,没母法授权情况下,行政部门怎可自订施行细则? 这是架空立法院。

经1个半小时讨论,林淑芬说,要提临时提案,要求行政部门专案报告自修行政命令案,或暂时撤销公告。

会议主席、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邱文彦宣布休息,休息后将回到都更条例修法逐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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