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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教工会:助理纳保应通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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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3日电)高教工会今天表示,学生兼任助理校方未纳劳健保检举案,劳保局应通盘适用处理,劳动部更应积极介入普查。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去年11月推动“学校欠我劳健保”集体检举行动,募集49名学生兼职劳动者,向劳保局检举,校方未为自己纳保,检举对象包括台大、政大、交大、清大、成功、中山、中央、中正、师大、新竹教育大学、彰师大、台艺大、高医大、辅大、世新、长庚等16所公私立大专院校,共85笔检举项目。

劳保局5月初发文成功大学,针对单一个案做出兼任助理应具劳工身份,属劳工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所称学校的员工,校方应予申报参加劳保,并要求成大校方收到公文10天内,替该名兼任助理投保劳健保及提拨劳退金。

高教工会指出,劳动部去年4月在台大工会一案,已明确表示“研究计划兼任助理”、“临时工”、“教学助理”3类成员与校方属“雇佣关系”。不解劳动部为何这次只对成大单一个案做判定,而未通盘适用16所被检举的大学。

高教工会认为,各公私立大学内部学生兼职上述3类工作就属劳工,校方既是资方应当即刻依相关劳动法令,替劳工投保劳健保并提拨劳退金。

高教工会呼吁,兼任助理与校方间的雇佣关系应通盘适用,劳保局勿以“个案处置认定”企图拖延处理。对于各大学院校未依法将劳工纳保,劳动部、劳保局应立刻对违法校方开罚。劳动部应组专案小组,普查校方是否为学生兼任劳动者纳保,查有违法应立刻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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