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肯定新文化运动 否定五四

曹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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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5月07日讯】对近一百年前的那场影响至今的“五四新文化运动”,近年已有不少人反思,指出实际上它有两个不同的内容:“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所以有学者提出“两个五四”,要回归以新文化运动为代表的真正的五四(精神)。

但我对“两个五四”的提法不敢苟同,因为这很容易造成混乱,导致无法清晰的划分两者,结果在很多人的概念里还是一回事儿。就像“两个文革”或“两个法国大革命”的提法不妥一样,很难让人分清哪是哪儿,结果这概念就没法成立了。

我的观点是:应该把“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清晰地划分开来,充分肯定新文化运动,彻底否定五四运动。因为我认为从其特征和方向上来看,这两者不仅有本质性的区别,而且是对立的:

首先我们看性质:新文化运动是追求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要走英美的方向;而五四运动则是清晰的群体主义(collectivism),要走苏俄的方向。

新文化运动以抨击旧礼教、个性解放、思想自由为特征,明显是在个人主义的方向。胡适在《易卜生主义》中特别论述了个人主义,提出独立个人,自由意志等。陈独秀最早在《新青年》提出的三条:“知国家为人民公产;顺立宪制之潮流;多数国民自居于主人的主动地位”,基调也是自由主义。在日本求学时读到尼采、叔本华的鲁迅,更是信奉个体主义,称颂尼采是“个人主义的雄杰”。

这里胡适最为典型,他一生是两面作战:批判(被专制和旧礼教束缚的)旧中国,抵制(毛泽东的共产)新中国。他要的是一个“自由中国”,根基是自由主义。而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核心。

胡适的想法令人想起法国作家雨果在《九三年》这部他花了10年写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中探讨的“新旧选择”的两难问题。五年前我在“从雨果《九三年》看大革命”一文中评论过这个问题:

雨果认为路易十六为代表的残酷的旧制度(塔楼)应该摧毁,但同时又认为罗伯斯庇尔们摧毁“塔楼”而建起的新共和(断头台)更可怕,所以最后雨果两头都反对。那么他要怎样的法国?他要的是一种以人道主义为核心价值的未来,明确提出“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更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最后落在“人道”、“人”本身,其本质是自由主义。

雨果是在法国大革命80年后才用小说形式写出这番思考,不像胡适一生都卷在国共两党(都扼杀个体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夹击之中,在历史的进程中去努力。如果雨果的《九三年》是在法国大革命时代出版,他不仅会两边都不讨好,甚至完全可能遭砍头之灾(两边都要砍他的头)。

以学生上街、“火烧赵家楼”拉开序幕的“五四运动”的特征则明显是群体主义。

我曾在“从否定五四运动开始”中论述过:狂热的学生以爱国的名义,冲进政府官员的私宅,砸家烧屋,抓到外交官群殴。从五四的火烧赵家楼(详见另作“火烧赵家楼烧毁中国”),就可依稀看到后来毛泽东的湖南农民(实为暴民)运动的烧杀火光,更可看到文革红卫兵打砸抢的刀光剑影。

原是新文化运动旗帜的《新青年》杂志,在“火烧赵家楼”的五四之后,很快变成鼓吹苏俄革命的喉舌。陈独秀提出五四有三大精神:爱国救国,直接行动,牺牲精神;并呼喊人民非得“站起来直接解决不可”。这三大精神,都是强调群体主义,更是煽动暴民运动、造反革命。毛泽东当时激动地喊“陈君万岁!”就是从这种群体主义口号中看到了共产革命的机会(五四之后两年中国共产党诞生)。

当然有人会说,五四的口号不是科学与民主吗?但这两点并不是英美文明的根本价值。科学是专制者也喊的,而对民主,美国先贤们是相当警惕的。美国的两个最重要的立国文件《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全部都没有提到“民主”这个词。我以往在文章中多次谈过,这绝非美国先贤的疏忽,而是刻意回避,就是担心法国大革命那种多数暴政,以及中国火烧赵家楼式那种暴民。美国先贤重视的是“个人权利”,这是自由主义的核心。

五四运动的这两个口号,后来也完全“变质”。史料记载,陈独秀见了苏俄代表之后,接受了他们对科学、民主的新解释:科学是指科学社会主义,民主是苏维埃代表大会。而所谓民主集中制,最后就是集权。

五四的另两个口号“反帝反封建”更明显把中国带向歧途。事实上,近代中国主要深受两国之害,一是苏俄,输入马列理论和暴政模式,残害了无数中国生灵;更不要说俄国通过不平等条约曾割去中国大片领土(相当40个台湾)。二是日本入侵,导致千万中国人丧生,更给中共坐大的机会。而五四运动的“反帝”,要反的主要是英美的西方(为输入苏俄模式开道),并通过煽动民族主义排外,拒绝西方文明。

“反封建”的口号也同样可怕,是要把中国传统文化全部否定掉,变成一张白纸后,去画苏俄模式的“最新最丑的图画”。文革就是这种“反”法的最高峰,把中国人都反成丧失基本伦理道德的“野兽”。

在这一点上,胡适们领导的“新文化运动”与这种“五四”也是截然不同的。胡适从没提出“反帝”口号,反而一直倾心英美价值,去世前的最后一次演讲还在呼吁“西化”。虽然“全盘西化”今天看来并不是妥当的用词和概念,因为西方并非只有一种意识形态。但认真探讨胡适先生本意,可以清楚地看出,他指的西化,就是建立在个人主义之上的文化价值和宪政民主制度,是以“人”为中心的。

新文化运动主要提出反旧礼教,个性解放。但胡适的本意绝非全盘否定传统文化。这里有几点根据:一是他在美国留学接受了导师杜威的“实验主义”,反对凡事一锅端、大翻盘,不喜欢“翻天覆地”,而是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点滴实验,“摸着石头过河”。二是他的性格也不是喜欢大杀大砍、激进狂飙式的。三是他对新文化运动的目的早有16个字的清楚阐述:研究问题,输入学理,整理国故,再造文明。这里的“研究、整理”等,意味着对文化传统的仔细梳理(取其精华,剔除糟粕),而不是“五四”和“文革”式不分青红皂白的全盘否定。胡适认同(常引用)杜威的名言:“进步不是全盘的,而是零星的,是由局部来进行的。”

胡适曾在美国做过四百多场英文演讲,其讲稿对此也提供证明。他一直对中国的前途保持乐观,主要基于两点:一是他认为共产主义是短暂逆流(朝夕),而自由主义的民主潮流是“千秋”。二是他相信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抵抗共产集权的因素。

其实,上述我对“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区分和认知并不是原创,胡适、陈独秀、蒋介石、毛泽东等早就或模糊、或清晰地阐述过。只不过没有像我这样把“个人主义”和“群体主义”明确分开;没有把“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和“群体利益(这个名义)”对立起来。这是由于当年时空和信息的局限,导致他们对这些概念和其根基源头都不够清晰。

胡适认为“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是两回事,曾明确说,“1919年所发生的五四运动实是这整个文化运动中的一项历史性的政治干扰,它把一个文化运动转变成了一个政治运动。”这个调子明显是肯定“新文化运动”而否定“五四运动”。另外据历史学者唐德刚的《胡适口述自传》,胡适更是明确否定“五四运动”。

陈独秀晚年对他盲从苏俄共产主义认错追悔,清楚表示回到早期信奉的英美个人主义,也等于是否定了“五四运动”,重回“新文化运动”的价值选择。

蒋介石总结“五四”时,“赞同的唯是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方面,却激烈攻击运动中的破坏偶像等反传统思想”。也就是说,蒋是反对摧毁旧礼教的“新文化运动”而推崇民族主义的“五四”。

毛泽东的区分则更明确,也更能说明“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性质不同,以及“五四运动”为毛的共产革命鸣锣开道、提供重要条件的作用:

1940年初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的演讲稿中,特别论述了“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不同。他说五四以前的“新文化运动”(他称之“新学与旧学之争,西学与中学之争”)是鼓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毛是政治敏感的,他知道胡适们要的是英美的自由主义);而“五四以后则不然……中国产生了完全崭新的文化生力军,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所领导的共产主义的文化思想,即共产主义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论。”所以毛泽东们一直高度评价五四,赞美纪念五四。

因为在毛看来,“火烧赵家楼”的五四运动,导致胡适们的自由主义败退,国民党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断裂,共产党则由此发迹而占领了中国的舞台。“旧中国”和“自由中国”(胡适)都败给了毛的“共产中国”。这,就是五四的真正意义!

综上所述:胡适和晚期陈独秀都是肯定“新文化运动”而否定“五四”。但蒋介石和毛泽东则都肯定了“五四运动”。

我曾写过:“不用从别的角度,仅从共产党、国民党都歌颂推崇五四这一点,这个运动就值得怀疑。如果用西方文明的基本价值(个人自由/个体权利)来衡量,应该说,这是一场煽动集体主义,走向集权主义的运动,它为国共两党的专制,奠定了基础。”

所以,充分肯定追求个人自由、个人权利的“新文化运动”,彻底否定走向群体主义的“五四运动”,才能使那个近一个世纪前开始的、追求自由中国的道路有一个明确的价值取向:走向个人主义、拒绝群体主义;一个清晰的目标:保护个体权利。

2014年5月4日于美国

——原载 《曹长青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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