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呈国家信访局控告材料

投书:通山县地方信访不履职 逼迫进京诉冤情

贪官污吏害人民 毁占六百亩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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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6月22日讯】我们是湖北省通山县燕厦乡北冲村六组农民。1958年前,我地可谌称鱼米之乡,后因国家建设水库,好田好地尽被淹没,房屋无偿被拆,家园白白被毁,人民群众生活一落千丈,可以说我们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也无怨无悔。但是1991年的事情,我们一直不能理解和接受。

1991年,湖北省的咸宁地区扶贫扶苏开发办公室,通山县四区建设办公室,燕厦乡人民政府与县农业银行四家联合创办“鄂南扶贫扶苏开发示范基地”,在燕厦乡政府挂牌成立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副书记叶振华担任,副指挥长由咸宁地区扶贫扶苏开发办公室主任王资发,通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熊国良担任.指挥部调动燕厦乡各村数千名劳动力,浩浩荡荡将黄山、尖山、洋湖三个村成片的近3000亩油茶林、用材林毁灭,其中北冲村六组600亩,油茶林占80%。当时村民极力反对,乡政府捉人、关人,村民被迫无奈而倔服。1993年,县政府出台3#《专题会议纪要》,明确咸宁地区扶贫扶苏开发办公室、通山县四区建设办公室退股不参加联营。咸宁地区扶贫扶苏开发办公室投股的19万元,通山县四区建设办公室投股的 21.19万元,县财政局投入的3万元,则要求燕厦乡政府接收债务,还本付息。依据上述情况,充分证明联营单位并不是真正扶贫扶苏,而是假借扶贫扶苏,非法经商办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林地超过70公顷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可是该示范基地占用林地达3000亩,连省政府都没报批。1984年通山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吴义尧为农民颁发的《自留山使用证》中刊载有“山权集体所有,不准买卖,林权归己,长期经营,允许继承。自留山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1993年7月,两家所谓的扶贫单位退出联营后,县政府为欲盖弥彰,由燕厦乡政府与黄山村、尖山村、洋湖村合谋暗箱操作签订《通山县驼背树柑橘场联营协议书》,甚至违法约定“土地入股后所有权和经营权永属驼背树柑橘场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发生权属纠纷”; 1997年9月1日,县农行因体制改革退出联营,燕厦乡政府又与北冲村民委员会签订了“燕厦乡驼背树柑橘场联营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三十年内,柑橘场由乡政府生产经营,负责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其他部门债务,不上交利润。2027年后,交由村组或群众生产经营”。可惜好景不长,1998年,鄂南扶贫扶苏开发示范基地彻底失败。好好的一片油茶林变成荒山秃岭,给农民造成巨大损失。

尤为甚者,1999年,燕厦乡政府未与山林土地所有权人北冲村六组和使用权人协商,擅自将示范基地非法侵占的北冲村六组山林土地,无偿划归北冲村六、七、八三个村民小组的24户村民建房和建园,非法侵占山林土地383亩,其中建园占用360亩,建房占用23亩。2002年,县政府,乡政府、土管部门又恶意串通、违法违规为24户搬迁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2006年,通山县政府招商引进“富水乐园”开发项目,燕厦乡政府明确3000亩示范基地山林土地归还原村组,可是24户移民搬迁户建园建房占用的383亩土地不同意归还和无法归还,导致非法占用我们的山林土地至今。

另外还有1976年,当时的燕厦公社党委书记华成烈为扩大公社桔场范围,向北冲村六组借用石堰郭家后山林地30余亩,当时议定桔场不办,即时返还。结果是2003年桔场改制,乡政府将借去土地一并出卖给其他村两户村民。土地转让费被乡政府“笑纳”,请求人曾于2010年向县政府申请解决,县政府至今置之不理。

二、申诉人的维权过程:

2006年,北冲六组为24户移民搬迁户占用土地不归还,以及油茶林被毁灭之事,数十次找燕厦乡政府,乡政府领导居然指责村民说“你们当时为何不阻止毁林、不阻止建园、建房呢?”,在长达四年时间得不到乡政府解决情况下,2010年3月,村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通山县人民政府呈送了《强烈要求燕厦乡政府停止侵权返还山林土地并赔偿损失的情况报告》,依据土地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可是通山县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不解决现实问题,三番五次以信访事项向燕厦乡政府推诿, 8月11日,部分村民曾直接找到省信访巡视组到通山检查工作的刘秘书反映情况。同年11月22日,北冲村六组收到燕厦乡政府信访回复,申诉人无法接受乡政府意见,如期向县政府申请信访复查,此后又向县委书记曾国平,县长杜文清,信访局长曹经久寄材料和当面请求,县政府无视国务院信访条例“信访复查应在一月内作出书面信访回复”规定,居然长达四年多时间不给信访复查回复。期间2011年4月至8月向市长任振鹤,丁小强,省长王国生特快专递材料也无济于事。2012年9月19日,北冲六组村民代表成家贵,成家可等四人直接找到省信访局,一姓何的女处长接待了他们,何处长向通山县信访局写了一封信叫上访人带交县信访局,她说:县信访局会给你们处理的,如若县政府两月内不处理,你们可再来省信访局反映。次日上访人将信件交县信访局石局长,石局长拆信一看说这有什么用呢?往桌面一丢,随即写上一信,也叫信访人带交燕厦乡政府。2013年7月12日,我们又向省信访局寄送材料,却如同石沉大海。2014年1-5月,又多次向省政府,省纪委,省信访局投诉,并明确告知,再不作出处理,我们将进京上访国务院,到时可别说我们越级上访,省政府信访局劝我们再找县政府信访局,县政府信访局说我们的信访材料已过期,我们与之据理力争,姓全的科长居然不耐烦说:“过期了,过期了,上访国务院是你们们权利”。党中央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可是地方政府完全不把群众利益当回事。我们万般无奈,特诚惶诚恐进京面呈材科,诉说冤情,并请转呈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当严肃处理地方政府及其信访部门互相推诿,欺侮农村农民行为,还我们一个公平正义。

恭请国家信访局转呈李克强总理:您们好!

2014年6月11日上午第一次面呈材料给5号窗口接访人,遵从接访人的意见或网上或信件控告反映,并答应一定给书面回复。故此二呈。
敬礼!

北冲村六组47户承包户代表人:成家可、成家贵、郭桂香,成纯松、成家发、成传文、成传国、成传法、成家明、成家金、成家丁、成家文、成家友、成家裕、成家凤、成家刚,成家全,成家兴、成家样、成纯银、成纯奎、朱必发、张远祥、张绪海、张绪波,张绪温,孔细婉、柯晚必、陈望仙、成纯海、成纯彬、成纯君、成纯臣、成纯林、成纯刚、成纯强、成纯才、成后富、成后才、成后喜、成家才、毕坤、毕延安、陈荷桂、谭济英、柯月娥,成家清。(共呈并另附乡,县,市,省材料共7份。)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一日下午于北京

附材料清单如下:

1,燕厦乡政府关于成家清上访问题处理情况的回复
2,特快专递给县信访局长曹经久的详情单1份
3,特快专递给县长杜文清的详情单1份
4,特快专递给市长任振鹤的详情单1份
5,特快专递给省长王国生的详情单1份
6,2012年9月19日湖北省信访局(2012)54号信访事项转送单1份
7,2012年9月20日通山县信访局(2012)101号转送单1份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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