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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肥咖条款上路 客户需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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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30日电)美国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FATCA,俗称肥咖条款)即将在明天上路,银行业者表示,若客户具有美国税务居民身份,或具有美国人迹象,即会要求填写相关声明文件。

根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调查,目前有两类机构不接受美国籍新客户。包括花旗银行、瑞士银行等外银,早在肥咖条款实施前就以内规声明,在台分支机构都不接受美国籍客户;至于“瑞兴、华泰、板信、三信、高雄银行”5家地区金融机构及24家信合社、302家农渔会等,也不接受美国籍新客户。

银行业者表示,只要客户提供或填写FATCA相关身份声明文件,均会受理客户办理开户,并不会因为客户是否具有“美国籍”或“台美双重国籍”而设定存款金额上限。

针对新开户的客户,开户时会请客户填写FATCA身份声明文件,如客户表明其非美国税务居民,但开户文件具有美国人迹象,会请客户加填W8-BEN(个人),声明非美国税务居民;若客户表明其为美国税务居民,则会请客户加填W9,并提供美国税籍编号(TIN)。

旧客户若符合FATCA旧户搜寻条件,银行会连系客户补填相关FATCA身份声明文件,如客户具有美国人迹象,会请客户补填W8-BEN(个人);若客户表明其为美国税务居民,则会请客户补填W9,并提供美国税籍编号(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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