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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偷排废水 桃县勒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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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卞金峰桃园县1日电)桃园县环保局今天查获芦竹某工厂将未处理高浓度废水,用沉水马达私接软管,偷排至海湖沟(旧南崁溪),立即重罚。

桃园县环保局指出,全案除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最高重罚新台币60万元,且认定公司违规情节重大,将处勒令停工并设置电子脚镣。

环保局猫头鹰成员6月27日夜间至南崁溪沿岸巡查。行经芦竹市坑口村大有街时,发现海湖沟溪水呈现大量乳白色异常现象,循水路往上游追查后,发现某工业工厂涉有重嫌。

稽查人员立即穿着青蛙装步行近150公尺田地,并深入2公尺边坡采集水样,现场检测pH为11.2,属偏强碱性废水,随即进厂稽查。

进厂稽查时,厂方人员矢口否认偷排废水,稽查人员在工厂废水调整槽(T01-2)采样检测原废水,经量测pH也是11.2,且废水呈现乳白色,与偷排至海湖沟的废水特性一致,为求谨慎,稽查人员仍当场采取水样送验,比对污染源。

环保局比对废水成分,确认来源相同后,30日再度前往某工业工厂搜证,厂方人员见证据确凿,坦承偷排废水。稽查人员发现业者在废水贮槽内设置沉水马达,私接软管,并以电磁开关控制偷排废水,明显蓄意偷排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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