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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米粉抗议有效 卫福部政策急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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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7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邹莉台湾新竹报导)新竹米粉业者、立委6月30日到立院强烈抗议“消灭新竹米粉”,7月1日米粉标示新制上路的第一天,卫福部“善意”回应让政策急转弯,只要产品有含米,无论含米量多少都可冠名“新竹米粉”、“西螺米粉”等字样,但品牌名称的字体必须比冠名大。米粉业者刚花百万做好的新包装又将“朝令夕改”。

食药署最后执行版本为,除了完全不含米的产品不可冠名,无论含米量多寡,都可在外包装上任一区块标示“新竹米粉”等冠名,而冠名字体必须比品名小,小多少并无特别规定,主要目的是品牌名称在包装上应比冠名明显。

食药署副署长姜郁美以“新竹米粉”冠名举例,含米量在50%以上的米粉,须在封面明显标示“XX调合米粉”,并强制规定在外包装明显处以14号以上字体(长宽大于4毫米)标出含米量百分比;含米量未达50%的“炊粉”或“水粉”也遵照同样规范,但含米量百分比未强制规定标示;至于含米量100%的米粉,即可直接标示“米粉”或“纯米粉”。

挂冠名主要在彰显产地和特别的制程,业者不可随便取一个名字来当作冠名,可挂冠名例如新竹米粉、埔里米粉、芬园米粉、西螺米粉。而食药署不会严格要求产地必须要在新竹,才能标“新竹米粉”,若制程、口味、表征等有新竹米粉特色,即不受限。

新竹市长许明财强调,新竹米粉已超越食品的代表,而是200多年来竹堑米食文化传衍的精神,国内外观光客慕名而来,外销产值也近30亿元。许多大陆产品冒名新竹米粉,若是正宗产品反而不能用“新竹米粉”,岂不是笑话?

新竹米粉业者获悉可冠名也为之雀跃,但“新竹炊粉”或“调合米粉”的新包材才刚花百万做好,如今又要改,短期内恐怕消费者会看到很多种不同包装。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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