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带薪假权利 10大常见误区

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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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多伦多编译报导)在加拿大人看来,公司带薪休假是总体福利计划中的一个关键部分。美世(Mercer Consulting)一份最新全球民调显示,加国员工是全球唯一将带薪休假视作最爱福利的员工。
  
这一结果一点也不令人奇怪。美世去年一项调查发现,加国各省工作满1年员工最低法定年带薪假仅2周,仅萨省除外,为3周时间。在全球62个比较国家中,加拿大排名倒数第2,最后1名是根本没有法定带薪假的美国。对于安省法定带薪假,人们通常有以下10大误区。

*误区一:所有人的法定最低年带薪假一样
  
实际并非如此,象接受联邦规管的员工,如银行、航空公司、铁路公司员工和持工签的学生就不受安省法定带薪假约束,其他不受安省法定带薪假约束的还有警察、神职人员、法官和工会官员等。这类员工的带薪假可能在其他法规、集体合同或就业合同中有其他规定。

*误区二:带薪假工资根据基本工资计算
  
享受最低2周法定带薪假期的员工,带薪假工资是上年所挣正常工资总额的4%。由于正常工资包括非任意支配奖金、加班工资、公休假工资和住宿补助等,因此,带薪假工资通常要超过基本工资收入的4%。

*误区三:带薪假随工作年限涨
  
不像其他省,2-3周的最低法定带薪假会随员工工作年限相应上调,安省雇主可永远只给员工2周带薪假。

*误区四:头1年无带薪假?
  
安省就业标准法案(OESA)规定,员工必须工作1年后才能享受2周法定带薪假,雇主无需将这一假期视为每月积攒假期,让员工在工作头1年快结束时休假几天,或将假期积攒至来年再休。

*误区五:一次休一天?
  
有人认为,将带薪假打分散,分散在向个长周末加休1、2天,可享受不错的迷你假期。但雇主有可能让你要休就休一整周。

*误区六:自己安排假期?
  
雇主可根据自己运营需求,随时要求员工休带薪假。如有些工厂或企业因故停产或暂歇运营可要求所有员工同时休假。

*误区七:临时工带薪假
  
和中介签署工作合同的员工,属中介员工,也有权享受当年工作总收入4%的最低带薪假。

*误区八:公休假
  
如员工休假期包含了其他公休假,可在3个月内补休1天,如其书面同意,也可在12个月内补休。员工本人也可不补休而拿公休假工资。

*误区九:休假期间的带薪假累计
  
员工如因产假或其他法定休假,每年的最低2周法定带薪假可持续累计。但由于带薪假是根据当年年工资收入计算,因此这一期间的带薪假可能要比其全职工作1年时间内的带薪假少。

*误区十:不休就没了
  
对于最低2周法定带薪假,雇主不能制定“员工不休就没了”的规定,必须让员工在带薪假当年结束前10个月内休2周带薪假。如员工积攒带薪假超过最低法定的2周带薪假,超出2周最低法定带薪假的带薪假,雇主则可采取“不休就没了”的政策。 ◇

责任编辑: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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