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面临2.1万“临时工”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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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7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凤临旧金山报导)美国圣地亚哥(San Diego)高等法院法官罗纳尔德•布雷格(Ronald S. Prager)近日将“临时工”起诉苹果公司的诉讼归于“集体诉讼”(class action),将原告群体扩展到4年间2.1万名在职和前任为苹果零售或者临时工作的员工。

这项判决增加了原告对苹果公诉诉讼的筹码,原告认为,苹果公司未能为临时员工提供就餐及休息时间,而且也未将这些时间算做额外加班时间而给予工资补偿。

这样一来,原来只是针对4名员工原告的小笔赔偿,变为针对所有零售店员工到秘书的工作人员的可能数以百万美元计的大案。

在圣塔克拉拉大学凯瑟琳和乔治•亚历山大社区法律中心工作的、工资法方面的专家茹斯• 希尔维•陶布(Ruth Silver Taube)表示,鉴于员工的数量庞大,索赔的金额可能会很高。

原告的代理律师杰弗里•霍格(Jeffrey Hogue)表示,很高兴能够做成这个案子,并相信最终会赢得官司。

本案所求偿的时间段为2007年12月到2012年8月之间,布雷格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鉴于每位被告打官司的高额花费,集体诉讼是唯一可行的办法,能够让他们得到公平对待。

原告提出证据显示,苹果公司的政策要求他们在工作完5小时之后,才有机会就餐,而不是将用餐时间安排在工作期间,这违反了加州劳工法。法官称,他们提出的证据还表明,苹果公司在2012年8月1日之前的时间表,让他们就餐和休息变得“非常困难”。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们还表示,对于错过的就餐和休息的时间,苹果公司也没有给予额外工时的工资补偿,这也违反了加州劳工法;诉讼还认为,苹果按件付工资的规定也比较模糊。

诉讼还称,对于退出或者被辞退的苹果公司“临时工”,也没有按照法律依工作时间付给工资。

诉讼文件还称,苹果公司的原则不允许讨论工作条件,一旦违反,可能会被炒、或者被起诉、被处分,令工人们害怕。

希尔维•陶布曾在社区法律中心开过工人权利咨询所,她认为,作为原告的律师,法官的判决是一个胜利。她表示,现今很难获得集体诉讼了。

希尔维•陶布称,类似苹果被起诉的违反加州法律的事情非常常见和普遍。她称,最近在圣塔克拉拉县高等法院就接到了1,051件类似的案件。

对于每个工人可能获得的赔偿,希尔维•陶布表示,这一数额可能对一些人不算什么,但对于那些靠每月工资单维持的低收入工人来说,数目也不算小。

苹果公司未对此诉讼发表看法。

(责任编辑:任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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