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基层迫害法轮功者的险境与出路

大路

人气 2
标签:

【大纪元2014年08月21日讯】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长达15年的迫害,到今天已经呈现出明显的败像。全世界对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了解,使得迫害者的邪恶越来越被人们所知晓,几个首恶已经声名狼藉,而法轮功却越来越得到全球各国政府和人民的认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最狂妄的时候,所犯下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的滔天罪行,更是震撼了所有良知尚存的人们。全世界范围声讨和追查活摘罪行和责任者,使得中共政权内再无人敢继续接手迫害法轮功,未参与迫害者也纷纷与江泽民划清界限,而追究活摘罪行更是现任当政者无法推脱的责任,否则就可能犯下包庇之罪。今天,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等迫害法轮功首要罪犯已经被中国现任当政者收押,且其“反腐”矛头已经指向江泽民。从形势发展的趋势来看,江泽民被绳之以法只是时间问题。一旦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泽民被拿下,结束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就成为现任当权者的唯一选择,否则何以与江泽民迫害集团切割?而为了彰显正义,迫害过程中的违法犯罪都将被清查。

届时,各地所有610成员都将被隔离审查,向迫害调查组坦白15年来所参与的违法犯罪活动。形势发展到现在,这一天已经不是想像,而是即将而来的事实。对此,可能有的基层迫害者不以为然,因为他们觉得,他们只是在执行上面的命令,所以,他们不用承担责任。这种想法实在太天真。在此,我们简单分析一下迫害结束前后他们即将面临的几方面危险。

第一,有相当一部分人,在迫害过程中,利用这个便利趁机抢夺法轮功学员的财产,或是出于自己私利积极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样的人毫无疑问将要承担罪责。有人为了借迫害法轮功这个机会表现自己,从而主动的迫害,对这部分罪行,到那时候你的上级绝对会说他没有下这样的命令,是你自己主动干的,那就自己承担责任。这种情况简单,无需详细分析。

第二,在迫害过程中真的只是在执行迫害命令,很多人认为这样的情况就无需承担责任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情况如果对法轮功学员造成伤害,根据具体情况不同,一样要面临处罚。为了理解这个问题,先讲一个故事。

1992年2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统一前的一名名叫英格?亨里奇守墙的卫兵,此前两年,他在守护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东德当局命令守护柏林墙的士兵对企图逃往西德的东德人格杀勿论),他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因为类似的辩护,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

柏林法庭最终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即只开枪而故意不打中),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法官这样对被告解释:“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她无辜而杀她,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这“最高的良知”(或正义)就是法理学上“超越实在法的法”,而违反正义的立法就是“实在法的非法”,依这种“法”去执法,也是犯罪。

那些基层参与迫害的人,你们想想,你们在执行命令过程中,有没有依照自己的良心,做过类似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努力?要知道,很多法轮功学员,即使在迫害中也都一直在善意的告诉你们真相,对这样的人你们都下得了手,你说你有没有罪?所有可以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减轻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而没有这样做的,都将面临被起诉的危险。

第三,还有一个最危险的,就是认真执行上级迫害指令的人,极有可能成为上级灭口的对象,尤其参与活摘与迫害死大法弟子这样罪行的。你们想一想,这些年的迫害命令,是不是很多是口头传达,没有书面材料?你们的上级之所以成为你们的上级,就是因为他们经历的比你多,想的比你多。举个例子,上级下口头命令你执行,结果迫害死大法弟子。将来追查责任的时候,肯定先找到你,于是你说,上级下的命令。据此就可以逮捕你的上级。可是你的上级会那样束手待毙吗?他了解的信息比你多,一旦他发现这个罪行可能会被清查的时候,他就要行动了。他隐蔽的采取什么办法杀了你灭口,对外说你自杀或抑郁症而死。到时候追查的时候,追查到迫害死大法弟子的凶手哪里,发现参与迫害的凶手已经死亡了,因为没有书面的命令,所以线索就断了,你的上级逃脱了罪责。你想一想,最近有很多官员自杀,什么抑郁症之类的,难保里面就有不少这样的。王立军要不是逃到美领馆,就已经被薄熙来干掉了。你要是没有王立军那两下子,还是趁早做准备的好。要知道,活摘器官现在已经成为国际上追查的重罪,对这样的反人类罪行进行追查是没有国界限制的,任何国家都可以逮捕这样的罪犯。

就是一般执行迫害指令的人,也有被灭口的可能,因为没有书面文件,具体执行迫害的人员就是唯一的人证。把人证消灭之后,就没有证据证明上级发布了违法的迫害命令。到时候,上级还会说:“我没有下达这些迫害命令,都是他自己主动干的,我也没想到他迫害这么狠,今天他已经死了,真是罪有应得。”

怎么办?趁现在迫害还没有结束,赶紧尽快努力挽回自己的过错。第一种情况,建议尽快找到法轮功学员,返还财物或相应补偿,取得法轮功学员的谅解。第二种情况,那就尽快弥补,如果正好还有正在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尽最大努力在自己职权范围善待他们,甚至想办法让他们回家。这些虽然不能抹除你的罪行,但可能减轻对你的量刑。

第三种情况就难办,因为这种情况要么罪行实在太大,要么你的上级太阴险狡猾,一旦你成为了他的目标就很难逃脱了。要知道有相当一批迫害者那真的是极其凶残之徒。可以考虑秘密把证据给海外的亲友保存,或者干脆秘密主动联系追查国际坦白自己的罪行及相关证据,以留后路。然后平时一定要注意严加防范,这方面还真要多向王立军“学习”,在这种“黑帮”中不得不多留一些心眼和后路。一旦到了关键时刻,就要告诉你的上级,你已经把相关证据妥善保存,一旦你出了什么问题,这些证据立即全世界曝光。让你的上级知道,就算把你杀了,也不能让他逃脱罪责,这样他也就没有必要再多一个杀你的罪行,说不定还能保住一条命。

这些实实在在的危险,那也都是参与迫害善良而造成的,要怪就怪自己当时没有坚守良知。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所有参与迫害的责任者,真的要好好想想,这里不是在吓唬谁。你想周永康能被抓,还有什么不能发生?上面的清查完了,就要到下级基层了。一旦迫害宣布结束,什么机会都没有了。尽快反省,尽快弥补,尽快悔过,好自为之。

责任编辑:萧明

相关新闻
骇人听闻!前侨联官员曝军队医院活摘器官内幕
凌晓辉:中共是“世界末日”的真正制造者(四)
法轮功学员15年坚韧不拔讲真相推动中国巨变
湖北当局残害善良百姓:就是让他家破人亡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