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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劭文律师专栏】

继承时,恶人造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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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8月28日讯】我每个月固定在公益机构提供简短的免费法律咨询。最近前来的民众都有让人听了就感到忿忿不平的遭遇。

他们都失去了挚爱的家人,周遭的亲戚不懂法规也不懂尊重人。矛盾点常在于谁可以继承遗产,这我们不意外,但是有些人急着继承到钱,教育程度又不够,误将合理的继承程序当作是挡他钱路的障碍,给自己制造了困扰,还将自己的过错,怪罪到无辜人士身上。

林老前辈表示,弟弟在遗嘱中指定他担任遗产执行人(Executor),指示将所有遗产传给配偶(也就是林老的弟媳妇)。但弟弟离世后,持有遗嘱正本的弟媳妇,却不知何故迟迟不愿拿出遗嘱正本,让林老按照法规向法院申请遗嘱认证。这个阻挠程序的弟媳妇还多次以书信反咬林老,说林老当执行人是想贪这遗产—遗产总值不过3万美金。

弟媳的指控很荒谬,因为遗产执行人的责任是根据死者的遗嘱指示,将遗产分配给死者所指定的继承人。既然林老前辈的弟弟已在遗嘱中表示,遗产要全部给配偶,林老就不能将弟弟遗产占为己有,他的责任是将该遗产的所有权妥善移转给弟媳。林老的弟媳缺乏这样的知识,还缺乏安全感,不敢信赖合法的继承流程,硬是扣住遗嘱,并百般辱骂林老,林老是招谁惹谁了呢?

另外,也有位和气的后母,将亡夫留给她的联名存款都让给亡夫前段婚姻的子女,结果继子继女得寸进尺,要硬讨父亲和后母联名的住屋,骚扰不断。对,遇到有二次婚姻的情形,我们很难说,是身为继父继母的应得较多,还是前段婚姻的子女应该多得。但若连后母唯一的、合法的住所都要抢,就实在太不厚道了吧?

遇到这类不讲理至极的亲戚,若轻易退一步,很难得到海阔天空。因此,当你觉得苗头不对,就尽快请教律师,了解你有何权利,也请律师帮忙出主意,好来吓阻对方乱怪罪你、栽赃你、骚扰你或是强占你的财产等恶行。

◆笔者王劭文出生于台湾台北,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及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领纽约大学华格纳公共服务研究所最高等奖学金,主攻美国医保政策。领有纽约州律师执照,从事耆老保健及资产规划服务,联络请洽718-844-8560或kneal@kimneal-law.com。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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