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政法委系统的江氏“口头通知”可以休矣

【大纪元2014年08月08日讯】据明慧网报导,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不允许法轮功学员罗希珍家属自请律师,声称这是中央政法委及法院的内部规定,并说没有文件,是“口头通知”。 从主审法官邹喜山、刑庭庭长赵岩,到主管刑厅的副院长姚桂英,都是用同一说辞答复家属的。

“口头通知”在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案件中司空见惯。当法轮功学员、家属或律师指责公检法违法,要求官方出示法律手续时,均遭拒绝,理由是根据上级的“口头通知”执行的。 从日前吉林法院无视法律,仍然在使用口头通知的“内部规定”看,虽然周永康已经倒台在被清算,但是江泽民、周永康在政法系统惯用的邪恶“口头通知”还在贯彻执行。

江泽民为镇压法轮功,99年后颁布了一系列红头文件,强化政法委权力,命令公安、检察院、法院都听从政法委的领导。诡异的是,对“610办公室”从不发红头文件,只口头传达江的指令。

江的“口头通知”有多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对法轮功可以不依据法律”、“法轮功案件不能出无罪判决”、 “不让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等等。这样的迫害政策岂止是一般意义上的违法,简直邪恶至极!条条都是中共犯下酷刑罪、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的证据。

另外从这些“口头通知”的传达方式上,也反映出通知内容有问题,摆不上桌面,见不得人。对法轮功的这些迫害政策都出自江泽民的“口谕”。江的“口头通知”由 “610办公室”层层下达,没有正式文件,而是口头电话通知,并规定所有听传达者不许录音、不许录像甚至不许文字记录,每一级“610办公室”只对上一级“610”负责。且不说传达的内容是什么,仅从不正常的传达方式上看,就足见江氏“口头通知”的严重违法性。阴暗下作,完全是特务手段。鬼鬼祟祟偷偷摸摸行的事,能是好事?

长期以来在罗干、周永康把持的政法委系统,一直用“610”以“口头通知”在推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不允许法轮功学员家属自请律师,公然在违反刑事诉讼法。法院上下,从承办法官、刑庭庭长,到主管刑厅的副院长都一致声称是按照中央政法委及法院的内部规定办的,言外之意他们没责任。法官不以法律为准绳,而以“口头通知”审理案子,昧着良心迫害好人。如此知法犯法,制造冤案,能说没有责任?

据报导出的大量案例可知,指挥着公检法司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份书面材料上出现过。当家属要求他们出示法律手续时,610人员矢口否认。而在非法审判中,所有的法律文书上,如公安的起诉书、检察机关的公诉书、法院的判决书,上面的签名,都是具体承办的警官、检察官、法官。法轮功案件,都是枉法判决。当清算到这些冤假错案时,承办的官员们如何面对?610歹徒无法无天,自然要被清算。作为执行610“口头通知”的官员,也都是被追查的对象。谁迫害谁承担。

610头子李东生倒了,政法委头子周永康也倒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岌岌可危。江泽民和周永康特色的“口头通知”害死了百万计法轮功学员,招致天怒人怨,难道不倒?所以,周永康的马仔要小心了,政法委系统的江氏“口头通知”可以休矣!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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