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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团盼扩大垫偿 台劳部:待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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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23日电)劳团今天表示,盼修劳基法第28条,扩大工资垫偿基金。劳动部说,因涉及垫偿范围及费率等事项,将进一步研议。

全国关厂工人连线、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等劳团今天在劳动部前举行记者会,呼吁工资垫偿基金的垫偿范围,从6个月的积欠工资,扩大到退休金与资遣费。

劳团表示,近年来发生全国关厂工人连线、荣电工会、华隆工会与自救会等抗争,凸显台湾恶性关厂歇业泛滥,及台湾劳工退休保障制度的不足,遇到资方恶性关厂时,工人只能看着多年的劳动心血付诸流水,退休金、资遣费都没有保障。

劳团指出,劳动部先前提交行政院的劳基法第28条修法草案,只有提升债权顺位的方式,为确保工人在遭受雇主恶性关厂歇业时,仍能拿回完整的“棺材本”,呼吁扩大积欠工资垫偿基金的垫偿范围,从6个月的积欠工资,扩大到退休金与资遣费,以落实“代位求偿”的精神。

劳动部表示,为加强劳工工资、退休金及资遣费的保障,已研议修正劳基法第28条,将劳工工资、退休金及资遣费等债权的优先受清偿顺位与第一次序的担保物权相同;同时要求雇主于年终检视劳工退休准备金专户提拨状况,未依依法给付退休金及资遣费者,将修法增加雇主责任,课予刑罚 。

至于劳团诉求退休金及资遣费纳入积欠工资垫偿范围,劳动部指出,若将退休金及资遣费纳入垫偿基金垫偿范围,需增加垫偿支出及提高垫偿费率,以因应垫偿范围扩大后,垫偿申请人数增加,因此劳动部会邀相关单位进一步审慎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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