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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6岁以下失踪童 台立委吁比照重大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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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近年来发生多起6岁以下幼童失踪案例,但却因现行规定仅列“一般协寻”,而缺乏积极协寻作为,据儿福联盟统计,台湾至今还有111名学龄前儿童失踪尚未寻获。国民党立委王育敏13日召开记者会表示,现行查寻机制未考量幼儿失踪的生命安全,要求警政署1个月内修正“失踪人口查寻作业要点”,并呼吁应立即启动“护幼专案”,助失踪儿童回家过年。

儿福联盟失踪儿童少年资料管理中心组长许庆玲表示,1992年至2014年公开协寻337名儿童,至今仍有111名失踪,现行的“失踪人口查寻作业要点”仅透过临检、儿童可能出现范围协寻,又不能调阅相关人士通联纪录,造成儿童失踪协寻不易。

王育敏表示,6岁以下儿童失踪仅透过“一般协寻”,查寻作业要点应将非家人带离、儿虐、家暴案的6岁以下儿童失踪,列为紧急协寻案件,24小时后以重大刑案列管;此外,过去警政署曾施行“护幼专案”,要求12岁以下失踪儿童比照重大刑案,她呼吁警政署应考虑恢复。

对此,警政署防治组组长谢芬芬回应,目前已将6岁以下儿童失踪状况列入标准作业流程,往后若有类似案件报案,24小时内就会派人处理,透过执勤中心通报各警察机关,将失踪人口列为重点协寻对象。至于是否恢复“护幼专案”,她认为,若能够安慰人心,警政署也没有反对意见。◇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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