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花一分钱”移民韩国 天掉馅饼有原因

徐孝彬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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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徐孝彬韩国报导)“不花一分钱”就能移民韩国?这种看似天掉馅饼的事情乍一听感觉不可思议。实际上还真有那么一回事,这是朴槿惠总统上台后,为吸引外国人投资,韩国政府大胆推进的一项“公益事业投资移民制”。

这项制度从2013年5月27日就开始实行了。根据该制度,投资者只要在韩国法务部长官指定的基金项目当中,存入五亿以上韩元(按现在汇率约合287万元人民币),当时就能获得F-2签证,持此签证即可在韩国自由工作、安居、创业。五年后,即可变更为永住权签证(F-5),而且可以原数收回本金。

这就是以上所说的“不花一分钱”就能移民韩国的公益事业投资移民制。而且满55岁以上的外国人投资标准金额是3亿韩元,但投资3亿韩元之外,本人或配偶还要拥有3亿韩元以上的资产,韩国政府才签发F-2签证,五年后变更为永住权签证(F-5)时,在韩国国内拥有的资产还要超过3亿韩元。

公益事业投资移民制的其中一项诱人条件是,可以将这项投资与房地产投资移民制投资的金额与时间合并计算,这更吸引利用房地产投资移民制的中国人。若在济州道或平昌房地产投资,标准金额是5亿韩元,但楼价是4亿,那么先投资4亿购买房屋,剩余的1亿韩元存入韩国政策金融公司,就可得到F-2签证。

而且时间也可以综合计算,比如购买楼盘后不到5年出售,把同等金额再投资在公益事业投资移民项目后,也能获得永住权。之前的房地产投资移民制,注册房地产后拿到F-2签证,必须经过5年才能拿到永住权,如果注册后不到5年把房地产出售,则得不到永住权。

但是按照公益事业投资移民制,在属于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实行范围的济州道、江原道平昌、或全罗南道丽水京岛购买房地产,3年后出售,之后在公益事业投资移民制许可的地区投资同等金额2年以上,如果前后投资合计时间满5年,也可获永住权。

但如果房地产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同时投资,时间不能给予综合计算,不能在5年之内得到永住权。

韩国政府依法“给投资者签发F-2签证后,投资者要维持投资5年”才给永住权是因为对外国人需要审核时间。

如果是以得到永住权为目地,利用这种公益事业投资移民制的投资方法,目前来说是最无风险、最无需担心的办法。但是这种投资五年后只能收回本金,没有红利,也没有利息。

实际上,韩国政府推出的公益事业投资移民制有两种方式,第一是“保障本金•无利息型”,也就是上面讲述的这种方式;第二是在韩国政府指定地区投资的“损益发生型”。这种投资就是带有风险性的,也就是说投资五年后,如果投资的项目经营得好,可能同时获得红利和本金。如果经营不善,不但得不到红利,连本金也可能有亏损。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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