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食环署诬告案 法轮功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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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报道)近年来香港食环署持续侵袭法轮功真相点,以法轮功学员没有申请展示横幅展板为借口强行移走展示物,多名学员相继被落案控告。第一宗发生的案件昨日(29日)开庭,由于表面证据不足,法官判被告无罪释放,这是五宗食环署诬告法轮功学员案件中,第一宗审结并由法轮功学员胜诉的案件。

案件发生在2013年5月2日,法轮功学员陈先生在旺角亚皆老街真相点讲真相时,一名食环署督察带领十多名特遣队人员到达旺角亚皆老街法轮功真相点,试图取走展示的横幅,当时法轮功学员陈先生在场,双方僵持,其后食环署以阻碍公职人员罪控告陈先生。案件昨日早上在观塘裁判法院开庭,庭上播放警方提供的录像,由于录像显示食环署的表面证据不足,被告代表律师向法庭申请,无须就案件答辩,获裁判官苏文隆同意。裁判官随即判陈先生无罪,并取回案中被移走的横幅。开庭时间前后仅一小时。

食环无权“捡走”横幅

裁判官苏文隆表示,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食环署只有“移走”(Remove)横额的权力 ,没有“捡取”(Seize)横额(作为证物)的权力。法例也没有禁止横额拥有人“移除”自己的横额。假如双方都在“移走”横额时,食环署“移走”物品的权力并不凌驾于横额拥有人。

此外,食环署“移走”横幅的权力只授权到卫生督察一级,而在本案中,从录像可看到执行职务的卫生督察在争持横额的中途才到场。法官相信陈先生不知道来抢横额的人是食环署人员,而有关人士也没有获授权捡取横幅。

裁判官最终同意陈先生无需答辩,判陈先生无罪,并要求当局归还捡走的证物。

一直协助法轮功学员处理案件的前民主党地区主任周伟东强调,今次案件胜诉意义重大,因为这是第一宗食环署诬告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也是第一宗针对食环署控告胜诉的案件,他认为案件很有代表性,同时也凸显食环署在无法律依据下强行没收法轮功展板横幅是有政治目的,“尤其是在梁振英上任后,食环署屡屡检控法轮功真相点的学员,此宗案件明显看到食环署的刻意打压。”

责任编辑:孙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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