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前女法官:重建法制 必须法办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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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0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谢东延美国洛杉矶报导)10月15日,在美国洛杉矶潘兴广场(Pershing Square)举行的主题为“制止活摘和法办元凶江泽民”的集会上,中国辽宁前女法官发言揭露中共“610”非法组织迫害法轮功的种种犯罪行为。她认为,要重建中国社会的法制必须要法办江泽民,惩治迫害元凶。

10月15日,美国洛杉矶潘兴广场,数千名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部分法轮功学员举行集会。前辽宁大连女法官李慧英在集会上发言,揭露中共在迫害法轮功过程中,“610”办公室这个非法组织严重违反法律,直接插手所有迫害法轮功的案件,身为法官的她和身为退休检察官的父亲都不能幸免。

李慧英是1994年参加过李洪志师父在大连亲自传功讲法班的法轮功学员之一,在中共对法轮功这场迫害中她被开除公职并非法劳教三年。当时,她年近70岁的父亲也被非法劳教一年受到高压迫害,刑满释放时身体极其衰弱,一周后中风住院,当时虽然抢救过来,但后来还是含冤去世。

“尽管我是法官,我却无法用法律保护我自己,以及我年近70岁的父亲。”李慧英在发言时说。

李慧英回忆说,她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的标准来修炼自己,为官清廉得到法院和当事人的认可,是公认的好人。

她说,有一次她办完一个煤老板的案件后,煤老板以找她咨询为名请她出去坐坐,并送给她一条大大的金项链。她连忙推辞,并解释说她是按规定办事,并没有多做什么。

“你为人太公道了!跟别人不一样。”煤老板感慨地说,其他人没有做什么都说出了很多力,而李慧英帮了他这么多却说没什么。

李慧英还说,那时她是法院里面的办案尖子,法院的同事、领导对她经手的案件都非常放心。当时法院为了防止其他法官办案乱来,所有案子都必须经副院长审核。

“李慧英办的案完全没有问题,我们最放心。”当有人质疑李慧英经手的案子时,法院领导都是这样回答的,甚至法院副院长没空审核时,还让李慧英帮忙处理。

李慧英认为,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前,中国的法制体系正在完善当中,但是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就完全被摧毁了。她还举例说,2003年法律专家贺卫方曾绝望地说过,中国十年辛辛苦苦建立的法律体系都被破坏了,全完了。

李慧英说,2000年6月,身为退休的大连市检察官的父亲被中共非法劳教一年时,按法律是可以到法院起诉复议的,而且正好在她工作的法院授理范围内。

李慧英找到了受理的法官要求立案,他却告诉她说:“上级有通知,凡是涉及法轮功的案件来起诉的,不接待、不受理、不立案,这件事情实在是帮不了忙。”

“我没有看到这个通知?”李慧英说。法官回答说:“这是上级法院逐级电话通知的。”

跟李慧英要好的同事去找院长说理,想法院授理下来帮李慧英父亲取消劳教决定。当时法院院长明着说:“他(李慧英父亲)出来,我就得进去。”

李慧英深有感触地说,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对中国社会的伤害太大了,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虽然她的领导都了解法轮功真相,但是在中共这个体制中,他们都无能为力,都不敢发声。

她回忆说,2009年11月底,她参加了洛杉矶好莱坞的大游行中的腰鼓队,当看到美国民众对法轮功的队伍表现出的欢迎和兴奋时,她非常开心。那时她刚到美国才两周。

“可以说我们是家破人亡啊!”李慧英说,他的父亲被劳教含冤去世,让她的母亲倍受打击,几乎精神崩溃,而在中国大陆还有很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更为惨烈。

李慧英最后郑重地说:“中国要重建法制的社会,首先必须要法办江泽民,惩治迫害元凶。”

原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法院法官、现住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市的法轮功学员李慧英女士控告状凭据。(明慧网)
原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法院法官、现住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市的法轮功学员李慧英女士控告状凭据。(明慧网)

以下是李慧英的发言全文:

大家好:

今天我们大家在这里集会,呼吁大陆当局结束对法轮功的持续16年的迫害,对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

我叫李慧英,来自中国辽宁大连,曾经是辽宁省二级法官。我仅仅因为我的信仰,为法轮功鸣冤,就被开除公职并非法劳教三年。

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当时的大连市政法委副书记,原来是大连市法院的副院长,亲自来劳教所看望我,他说,你是个头脑很清醒的法官,只要你能转变认识,放弃法轮功,我可以保证让你回法院当法官。试想,我如果真的有罪,我有可能回去当法官吗?

中国的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完全是江泽民以其个人意志践踏法律的严重违法行为。

江泽民在10月25日接受法国媒体采访时,在全世界公开诋毁法轮功。中国的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款赋予国家元首认定一个群体是否邪教组织的权力,在江泽民使用这个词语之前,中共的任何文件或媒体中都没有使用过。

在这场迫害过程中,迫害者随时变换罪名,以维持迫害。当初他们以所谓“扰乱社会治安”逮捕了各地的协调人;然后又称法轮功是“非法组织”,再后来就是升级为利用X教危害国家安全;到最后是声称“颠覆国家政权”-。只要涉及这个罪名,他们可以秘密逮捕法轮功学员,并剥夺和限制辩护律师的权利。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法外设立的盖世太保机构610进行,操纵媒体、控制政府和学校,尤其是控制公检法。据我在法院工作时了解,各级610办公室多数由中共政法委的一个副书记为负责人,主要成员都是安排公检法及司法局(掌管监狱劳教所的机构)在职人员兼任。在法院,一名副院长或刑事庭的庭长,就同时兼任610的人员。这样610的旨意就直接传达到公检法司法局等机构之中。610也可以直接抽调公检法人员执行他们的专门任务。比如每月轮换去北京拘捕本地区进京请愿的法轮功学员。610也随时有权指导公检法按照他们的旨意办案。大连法轮功辅导站站长高秋菊的案件,是在我所在的法院2000年2月判决的,刑事庭的副庭长、该案件的审判长董锋告诉我,他带着卷宗去辽宁省政法委的610汇报了好几次,案件完全是按照他们的指示判的。

由于迫害的非法性,江泽民的旨意很多时候是通过610电话逐级传达,甚至不敢发正式文件。例如,我父亲在2000年6月被逮捕并投入劳教所,当我拿到劳动教养决定书时,我懂得这可以向法院起诉,而且正是我所在的法院管辖,我就找到了受理的法官要求立案,他却告诉我说:上级有通知,凡是涉及法轮功的案件来起诉的,不接待、不受理、不立案,这件事情实在是帮不了忙。我说我没有看到这个通知?他回答:这是上级法院逐级电话通知的。

尽管我是法官,我却无法用法律保护我自己,以及我年近70岁的父亲,他被非法关押、被高压迫害,最后旧病复发,含冤致死。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遍及每个角落,目前已传到明慧网的有姓名可查的迫害致死人数已超过3600人。这只是冰山一角。

从今年5月起至今,超过18万法轮功学员向大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寄去刑事控告状,控诉江泽民的残酷迫害。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犯下了酷刑罪,群体灭绝罪以及反人类等罪行,到了清算的时候了。大陆当局如果能顺从民意,法办江泽民,对凝聚中国的人心、推动中国社会的稳定大有益处。当政者能走出这一步,善莫大焉。

责任编辑:杨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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