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铭:江氏集团的罪恶不可饶恕

——迫害法轮功给孩子带来的巨大痛苦和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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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0月24日讯】最近,明慧网发表了《十三岁孩子的负重》(上、下),文中列举了二十多个大法弟子家庭被江泽民集团迫害的悲惨遭遇,以及他们的孩子所遭受的株连及给孩子带来的巨大痛苦和承受。在此仅举几例:(详情请阅读明慧网2015年10月11-12日《十三岁孩子的负重》(上、下)文章)。

案例1: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孙鸿昌一家八口,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中,五死一残。孙鸿昌在他只有十二岁的时候,他的妈妈被警察残忍的迫害致死,他幼小的心灵难以承受这巨大的伤痛。在这之前,他的父母被迫流离失所,他被寄养在亲属家,日夜思念父母、担心父母被再次绑架,在惊惧和无望中度日。

案例2:大连妇产医院护士刘新颖,她的丈夫曲辉二零零一年被大连教养院酷刑折磨,生殖器被电击溃烂,颈椎骨折,导致高位截瘫,奄奄一息,被担架抬出劳教所。刘新颖护理丈夫,抚养女儿,期间多次被绑架。曲辉曾说,痛心的是看到年幼的女儿胆怯而孤单的眼神。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下午两点,秀月街派出所警察又绑架了刘新颖,从她身上抢走钥匙,闯到家中非法抄家,电脑、手机、大法书籍全部抢走。十三岁的女儿放学后,看到家里乱糟糟的,找不到妈妈,哭了一夜。爸爸曲辉因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没有了妈妈的照顾,绝望地喊了一夜。

案例3: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宁夏中宁县国保大队长刘勇绑架了法轮功学员丁干和尤海军。在检察院两次退案后,刘勇仍不死心,以所谓“找证据”的借口多次到中宁县黄滨小学骚扰尤海军的女儿尤清。尤清年仅十三岁,在中宁县黄滨小学读六年级。恶警刘勇等人多次去学校威胁逼供,逼尤清交代父亲的“罪证”,尤清每次都被吓得说不出来话。一次尤清被几个警察恐吓得两腿发抖,不会说话,几天后都无法恢复。

因几次逼供,尤清都没有提供所谓的“证据”,恶警刘勇不死心,就唆使尤清的数学老师陈秀玲逼迫尤清交代。尤清不说,陈秀玲就殴打尤清。有一次,陈秀玲在教室逼问尤清无果后,气急败坏地拿起教鞭使劲在尤清身上头上乱打,直到把教鞭都打折了才住手。

不但如此,每当轮到陈秀玲上数学课,她就故意把尤清叫起来回答问题,稍有差错,陈秀玲就魔性大发,开始对尤清拳打脚踢、打耳光、用高跟鞋乱踢,尤清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有一次,陈秀玲施暴后,尤清的眼睛肿得眯在了一起,腰被陈秀玲踢得直不起来。陈秀玲的疯狂举动,把尤清的同学都吓得胆颤心惊,惊慌失措。

自恶警刘勇等到学校威逼尤清及陈秀玲多次施暴后,尤清一提上学就哭。奶奶勉强把孙女送去上学,没几天又被陈秀玲毒打一顿。后来,尤清一到上学校的时候就浑身上下打哆嗦,吓得不敢去,为此差点跳楼,几度辍学。

案例4:黑龙江双城市法轮功学员臧殿龙、徐友芹夫妇有两个儿子,原在双城第四小学读书,只因在作文里写有法轮大法好,就被学校开除。一家四口人被逼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徐友琴被绑架,后被枉判十五年。同年七月八日,臧殿龙被迫害致死时,两个儿子一个十五岁,一个十三岁。双城“六一零”张国富,金婉智竟然将两个孩子送到了万家劳教所集训队。

案例5: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秦月明和王秀清,有两个非常懂事的女儿秦蓉倩和秦海龙。秦海龙在父亲被迫害致死后曾写过一篇文章,她这样自述:“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那是阳光明媚的午后,我们刚刚吃过午饭,金山屯区公安分局十多个穿着便装的警察把我们家包围了。王喜、齐友、罗雨田、康凯等人,他们像黑社会一样闯入我们家。他们要绑架我爸爸,妈妈去阻拦,被他们打倒在地,爸爸被绑架到一辆车里。他们又开始绑架妈妈,妈妈抵制,又来了一车的警察把妈妈绑架了。这时,姐姐上前抱住妈妈的腿不撒手,康凯一脚就把姐姐幼嫩的小手踩在了脚下,姐姐疼得情不自禁地大叫了一声。好几个警察打姐姐,把姐姐打倒在地。十五岁的姐姐未能逃过他们的魔掌,被暴打一顿后,四个警察硬把她拖上了车。”

“那时的我仅仅十三岁,眼睁睁看着爸爸妈妈还有姐姐被打,我却无能为力。我们家桌子上的一大堆钱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让这些劫匪抢走了,我说:‘那是我爸爸挣的钱,你们不能拿!’恶警齐友拿起公文包就给我两个耳光,叫嚣:‘什么你家的,现在就是我的。’当时我被打懵了,孤独无助地坐在沙发上,看着家里被翻得底朝天,一片狼藉,不知如何是好。恐怖的景象浮现在我的眼前,挥之不去。”

“姐姐被非法拘留一个月零一天。我也是在恐慌与不安中度过了一个月零一天。……每当放学的时候看见别家的孩子,有爸爸妈妈接送,我羡慕不已。而我孤零零的一人回家,走在空荡荡的、毫无温暖的房间里,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更加害怕,常常被噩梦惊醒。我多么的想念爸爸、妈妈和姐姐啊!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在我的脸上流淌,我整天哭得像个泪人。”

“姐姐获得自由后,已经被折磨得消瘦了许多,凌乱的头发散发着油腻味,身上的衣服已经脏得不像样子。我和姐姐见面后抱头痛哭,姐姐说:‘你怎么不去找我啊?你知不知道看守所里面有多冷?像冰窖一样。她们不许我睡觉,体罚我,一站就是一天一宿,我还经常被打骂。’我哭着说:‘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你啊!’姐姐安慰我说:‘不怕!老妹,有姐姐。姐姐回来你就不再孤独了。’”

案例6:一九九八年,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符桂英十一岁的女儿张毅超,开始随母亲修炼法轮功。母亲符桂英因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学校发动学生签名诽谤法轮大法,十三岁的小毅超拒签,被校党委书记孟宪民找去谈话。市610(迫害法轮功的专职非法机构)及公安局向学校施加压力,多次要求她签名写保证,否则以开除学籍相威胁。

霍林郭勒市第四中学以她父母都修炼法轮功为名,拒绝她继续上学。后经集团公司协调,学校同意接收,但学校党委书记孟宪民,每星期找她谈话,要她每星期写一份书面材料,逼她和大法和父母断绝关系。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霍林郭勒市第四中学以她父母都修炼法轮功为名,将小毅超开除。小毅超在社会上流浪,备受歧视及侮辱。一天夜间,一恶徒从阳台爬上二楼,砸碎玻璃,闯进她家,把张毅超强暴。

二零零二年七月,生命垂危的符桂英从劳教所回到家中,小毅超看到母亲双目坍陷、骨瘦如柴的样子,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刺激。为了躲开邪党制造的恐怖,年仅十五岁的张毅超被迫离开家乡,到沈阳和大连等地打工。后来,身心疲惫的张毅超在打工时又感染上了肺结核。她没有钱医治,想回家,可是父母一次又一次被残忍的迫害,和周围环境中的仇恨与恐怖,使她不寒而栗。可怜的张毅超在外晕死不知有多少次,当父母找到张毅超接回家时,已经无法医治,于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早七点二十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科,年仅十八岁的花季少女离开了人世。

看着这些惨绝人寰的发生在孩子身上的迫害案例,让我们更加认清了中共江泽民集团在血腥迫害法轮功中,有多么的惨无人道、灭绝人性、丧尽天良,十六年来像这样悲惨遭遇的家庭何止千千万万!有多少孩子在无端的承受着这非人的苦难?

笔者认为,这样的罪恶为何延续到今天而不能结束?是所有的中国人乃至全人类都应该关注和思考的问题。从目前的逾十九万控告江泽民和逾五十五万举报江泽民的现实中,或许为我们找到了答案。就是对于危害人类的邪恶,无论哪个国家、民族和社会都不能再去默认和容忍,必须将其曝光于世并予以惩治,除恶务尽,不给它留有任何生存的环境和条件。

这场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是大魔头江泽民一手发动的,加上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和“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才使得这场迫害如此惨绝人寰。“擒贼先擒王”,先把大魔头拿下,正是抓住了结束这场迫害的根本。

中国的宪法和法律都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条款,联合国也有相关的法则。从这些案例我们看到,这些儿童的合法权益不但没有得到保护,反而受到了最残酷最野蛮的侵犯。尤清、秦蓉倩、秦海龙、张毅超等孩子的悲惨遭遇,告诉我们一个铁的事实:只要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存在一天,这场迫害就不会结束,孩子们的悲惨遭遇就会再现。

愿更多的人关注中国这些孩子们的悲惨遭遇,关注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特别是联合国及相关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完全可以启用相关国际法则,从政治、经济等方面给予中共政权以制裁,必要时动用国际法庭将江泽民、曾庆红、罗干等罪犯绳之以法。

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维护人权,是联合国及相关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责任,也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愿孩子们的悲剧在人类社会不再重演!

责任编辑: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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