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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远洋船违法若重罚千万 公司恐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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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31日电)为从欧盟的黄牌名单除名,农委会拟修渔业法加重罚则,以符合欧盟要求。鲔鱼公会理事长谢文荣说,台湾在国际上声音小,国内执法又严,倘罚到新台币上千万元,船公司肯定破产。

农委会渔业署署长蔡日耀表示,欧盟执委会将我国列为打击“非法、未报告、不受规范渔业”黄牌名单,并认为我国对渔船触法的罚款太轻,仅新台币数万元,远低于日、韩上百万元水平,无法产生遏止效果。

为了在明(2016)年 2月改善期限前,与欧盟完成沟通、谈判,让台湾渔业从黄牌名单去除,渔业署将修渔业法,加重罚则。渔业署担心,若谈判不成,衍生至下一阶段的惩处,欧盟恐对台湾渔业进行贸易制裁。

谢文荣接受访问指出,违法是该被惩处,但是台湾在国际上发言空间小,管理渔业资源的国际组织每次召开会议,虽然会把违法作业案例都拿出来讨论,但往往其他国家都是以“已警告”结案,被惩处的多是台湾渔船。

他并说,虽然台湾的渔业法罚锾金额比较低,但是国内执法都很不遗余力、很彻底;反之,其他国家虽然罚锾金额较高,却不一定对自己国家的违法渔船真的开罚。

谢文荣重申,远洋渔船 1年出海11个月,油钱花费上千万元,甚至2千、3千万元,他担心欧盟希望调高的罚锾金额恐怕是上千万元,不只是上百万元,加上国内执法彻底,恐怕受罚的远洋渔船公司会破产,因此不赞成加重罚则。

台湾区远洋鱿渔船鱼类输出业同业公会前理事长施教民也说,台湾的远洋船被政府开罚不是都只有几万元,重罚的也有,甚至限制船返航,不得作业,损失何止几万元;若全照欧盟的意思加重到罚100万元以上,也不合情理,因为即使杀人犯判刑,法官也要考量情节、动机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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