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10月07日讯】周日,州长布朗签署法案,允许“啤酒自行车”(beer bikes)在加州城市街道运营。该法案由参议员李察‧潘(Richard Pan)草拟,他为这种最多可让15人同时蹬踩的“自行车大巴”建立了安全标准。
啤酒自行车在沙加缅度和圣地亚哥兴起已多年,用于旅游观光,停靠站多设在酒吧和餐馆前。法案允许地方政府自由决定自行车大巴上是否供应酒类。布朗之前还签署法案,使农贸市场的啤酒和葡萄酒供应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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