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三读 保障儿少平等参与活动权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11月1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7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明订文化、教育、体育主管机关,应保障儿少有平等参与适当休闲、娱乐及文化活动权。

有鉴实务上常见身心状况或家庭背景特殊之儿童及少年(如罹患疾病、身心障碍、单亲、隔代教养等),遭受歧视或差别待遇,甚至被剥夺参与休闲、娱乐及文化活动之权利,显不合理。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明订文化、教育、体育主管机关应鼓励、辅导民间或自行办理儿童及少年适当之休闲、娱乐及文化活动,提供合适之活动空间,并保障儿童及少年有平等参与活动的权利。

另外,“新建公共建筑物应规划设置适合6岁以下儿童及其照顾者共同使用的亲子厕所盥洗室、附设儿童安全座椅、尿布台等相关设备。未符合规定者,不予核发建筑执照且不得对外开放使用”等条文,则维持现行条文,不予修正。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