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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绿能政策推再生能源 做成三项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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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月琴台湾宜兰报导)依据国科会2010、2011年的研究,光是宜兰地区的地热储量,就大于2座核四厂的总发电量。宜兰县议会于11月26日进行有关绿能政策的专题报告,县议员黄定和质疑县政府将干净能源列为重要施政目标,到底县府准备好了没?

环保局长陈登钦指出,宜兰的水力发电都属于微型的,像安农溪的。对于宜兰探勘地热,中央有两亿元的经费进来。最大的风险在探勘方面,呼吁中央政府应宽编。对于技术方法有不同的理论,但却互相不信任。这方面还要跟三星乡公所多做沟通。另外应设置能源开发自治条例,预定明年5月前送交议会。

林聪贤县长表示,宜兰虽然有地震,但也了给我们珍贵的能源。过去宜兰的开发能源卡在两个点:电源三法及环境影响评估。宜兰清水地热已经开发完成并开始送电,中央却要求我们要重启环评。
北欧再生能源发达且也已经商转,我们应去考察这些先进国家,带回宜兰做为参考。

至于水力发电,宜兰的雨下得最多,虽没有水库,但水位有高低差,有其条件发展水力发电。
太阳能发电因冬天日照不足,目前虽尚未达经济规模。

生质能源部分,除了焚化炉的生质发电外,还有另一个案就在污水处理厂。畜牧业的利用禽畜粪,可用沼气来发电,这方面可参考北欧的作法,值得我们去看。

另外绿建筑也能纳入,希望能多管齐下,让宜兰能永续发展绿色产业。

最后,宜兰县议会副议长林棋山做成三项结论:
1、县府应就宜兰现阶段的干净能源,包括生质能、水力、风力、地热发电等,缩短计划的期程,并以本县地热蕴藏量丰富之优势,积极争取中央经济部、科技部等经费及技术之投入,早日完成开发及运作。
2、应运未来能源的发展,县政府应另定宜兰县能源开发自治条例,做为本县开发干净能源之法源基础,予以积极开发。
3、由县议会及环保局专人成立小组,未来到先进国家去参访观摩,将其经验带回宜兰,以积极开发这方面资源。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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