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12月12日讯】12月6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少女丽丽(化名)的遗体在一水电站闸门处被发现,而水电站员工邓某并未第一时间报警,而是找到丽丽的家属索要6000元尸体打捞费,双方最终以1500元成交。邓某声称,支付打捞费是惯例,一般一周内找不到人认领的话,他们就会解开绑尸体的绳子让尸体漂走。
据大陆媒体报导,12月11日上午,丽丽的伯父张先生说,丽丽今年17岁,12月6日上午10点左右,丽丽出门时对母亲说,要去见一位与她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说点心事。事发当天中午,丽丽的同学说家里临时有事不能赴约,丽丽在和这名同学通话结束后,电话就关机了。
张先生表示,侄女失踪后,他和丽丽的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四处寻找丽丽的下落,但一直没有消息。7日上午,他们向警方报案。
张先生说,12月9日上午,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一名员工找到丽丽就读的学校,称他们在水电站的闸门处发现一具尸体,里面有学校的饭卡,希望家长去认领。当天,丽丽家人在水电站内看到了一具尸体,仅一条腿被一根麻绳拴起来,身体其余部分浸泡在渠水中。丽丽的母亲说,看鞋子有点像女儿的。
之后,水电站的工作人员将尸体从水中提出后,经确认就是丽丽。张先生说,当他们准备将丽丽的尸体从水里捞出来时,水电站一名邓姓工作人员拦住他们称:“要想把尸体从水里捞出来,必须给6000元的打捞费。”张先生说,亲人们不想让丽丽泡在冰冷的水中,经过中间人的一番协商后,最终家属给这名工作人员支付了1500元打捞费。
丽丽的家人之后通过多方了解得知,邓某于12月6日晚就发现了丽丽的尸体,并将其绑在岸边。“邓某没有向警方报案,而是忙于寻找家属索要打捞费,从而耽误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时间。”张先生说,邓某的行为是挟尸要价。
邓某声称,他在水电站工作了七八年,经常会发现尸体,一般遇难者家属都会支付打捞费,费用双方协商,一般在1500元左右,如果一个星期左右没有人来认领就解开绑尸体的绳子,让尸体顺水漂走。
陆媒记者在魏家堡水电站一处标有“站长、书记”的办公室采访时,坐在办公室里的工作人员拒绝透露身份,并拒绝媒体采访。
目前,关于丽丽的死因,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徐亦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