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河南一公安局长自杀 官方再称坠楼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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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晓真报导)今天(4日)上午,河南沁阳公安局长邓予生自杀身亡的消息在坊间传开。中午1时许,沁阳公安官方微博证实邓予生死亡的消息,但声称是坠楼身亡。

一个月前的11月9日,吉林省蛟河市公安局长郝壮以同样的方式死亡,而此二人生前皆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

据陆媒消息,4日上午,当地市民向媒体披露,沁阳市公安局长邓予生早上5点多钟从沁阳市公安局大楼跳楼自杀

中午1时许,沁阳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对外证实了此一消息,但声称,邓予生是在工作时不慎坠楼,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但当地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两天前曾与邓予生在一起,邓面色憔悴,比以前苍老了许多。

报导还提到,2013年2月11日,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张学林车祸身亡。该案至今迷雾重重,未有定论。焦作市检察院前督察专员张南京曾多次痛批沁阳市公安局在调查张学林车祸死亡一案中弄虚作假。

这已是一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公安局长所谓的坠亡事件。11月11日,大陆媒体报导称,11月9日上午11时左右,中共吉林省蛟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郝壮,自市公安局6层办公室擦玻璃时失足坠亡。

报导还描述说,郝壮坠亡是意外,当时他的秘书也在办公室,“摔下去的时候过去拉已经拉不住了”。

坊间对官方的这一说法表达强烈的质疑,网络上一片嘲笑之声:领导擦玻璃秘书却在一旁观摩,这正常吗?太离奇了吧?大东北这天擦玻璃?局长擦玻璃,秘书没拉住,能不能找个不幼稚的理由?局长亲自擦玻璃,这样撒谎,当人民都是傻子吗?这谎话编得也太粗糙了吧。

令人关注的是,邓予生与郝壮相同之处不仅在于同是公安局长,同样的所谓坠亡,两人生前皆因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被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之中。

在追查国际2015年5月19日发布《 追查河南省沁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郭江涛、栗太枝、田长青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中,邓予生是涉案主要责任人之一。此外,在2014年12月14日发出的《追查河南省沁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任海英的责任人的通告》,邓予生亦在涉案主要责任人之列。

而在追查国际2015年10月23日发出《 追查吉林省蛟河市非法抓捕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洛春燕、姜开英、崔松等多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中,在被追查的“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中,蛟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郝壮排在第一。

责任编辑:苏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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