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本溪中院枉法判决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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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10日讯】据明慧网报导,辽宁省本溪市12位法轮功学员2013年4月25日被绑架,多人被本溪市明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二至八年不等,当事人全部上诉至本溪市中级法院。近日获悉,二审上诉被本溪中院维持原判。

本案耗时近2年,有十多位大陆著名人权律师受聘作代理,引社会多方关注。几十位家属始终在血泪维权。代理本案的11位正义律师,在过去的20个月里,竭尽全力为自己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做了义正言辞的无罪辩护,他们希望这个信仰案件,能以好人回家作为结束。令人愤慨的是,本溪市中级法院最终选择了听命于610,枉法裁定本案,继续迫害法轮功。

本案的12名法轮功学员,李纯正在看守所里被迫害致死;高崇被酷刑暴打致偏瘫;于利新腰部手术矫正用的塑料片未被取出而疼痛难忍,以泪洗面;孙玉霞呕吐不止;李岩咳血……。

从2013年4月案发到2015年2月二审结案,公安绑架、检院公诉、法院受理,但当年没审,一审拖到2014年夏。对案情简单的法轮功案件,本溪当局为什么顶着社会压力,他们接到上万个劝善电话,每天电话都被打爆了,却硬着头皮拖延一年多才开庭?

2013年中国时局发生大变动,令政法系统人员害怕了,暂停看风向。劳教制被废除,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周永康岌岌可危,18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虽然以贪腐入罪,但实际是迫害法轮功的江系马仔。各级政法委人员被双规、双开、逮捕的达453人。这一年,是令政法系统参与迫害者心惊胆颤的一年。政法系统人员人心惶惶,在观望等待,上面是否有新政策的出台,所以表面暂时收手,也开始考虑给自己留后路。

另外,面对社会舆论压力和大律师团的正义维权,据理力争,明山区公检法蓄意构陷力不从心,该案件因构陷的“证据”难以摆上台面,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两次,法院退回检察院一次。

但是最后,法院还是非法开庭了。有法官对法轮功学员说:“谁跟你们讲法律,在中国哪有法律,共产党就是法律。”有法官抱怨,法轮功的案子从抓人到审判,甚至判几年,都是610的人说了算,法院只是走形式。

本溪法院的枉法判决,像所有的法轮功案一样,表明上的法律依据是驴唇不对马嘴的刑法300条和“两高”解释,而实际上是江泽民的邪恶迫害政策在起主导作用,是610在幕后指挥公检法三家非法审理。周永康政法委时期,凡是法轮功案件,公、检、法都无权自主处理,听命于610的。

18大后,中共高层激烈博弈,习近平阵营不愿背负迫害法轮功的罪责,始终在与江泽民集团切割。当局逐步出台司法新规新矩,如终身纠责、倒查制、上级的指示不是抗辩的理由等等。据最近报导“中央防范办”对刑法300条和“两高”解释做调研。江泽民时代在法院迫害法轮功的法律依据,毫无疑问是非法的,与法治完全背离,取缔势在必行。

本溪法院,是否应该对当局上述司法新动态予以关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还没有改变,但是,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泽民在被当局围剿中,习近平打虎的终极目标指向了江泽民。这些动向趋势以“你懂的”的方式在告诉你,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

如果你真的对中国政局看不清,猜不透,那么法轮功真相不用猜,是非曲直,正邪善恶一目了然,立判对错。如果说法律的最高境界是良心,那么手持法锤的各级主审法官,当你蒙住眼睛,昧着良心,对一群有信仰的好人判他们有罪,是不是在枉法判决?这是违法犯罪行径,能不被法律追究?610的密令不是你抗辩的理由,610头子李东生已经遭恶报,610人员有自己的账要算。枉法判决书上法官的签字罪证,如何逃脱?

610是江泽民的“盖世太保”,专门为迫害法轮功而设立的。传达迫害密令,始终就只有口头指示,而没有任何书面文件。为什么如此诡秘?除了迫害见不得人外,更为了他们自己日后脱身,能把罪责推给前台前打手,公、检、法、司执法人员身上。610早就知道自己最后没有好下场,所以也早圈好了替罪羊和它陪葬。

本案代理律师郭海跃当庭说:我以一名法律人的良知和人格再次说明: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学员没有犯罪!那么,枉法判法轮功学员有罪的法官,你该当何罪?你为此付出的代价,绝对不只是你的“饭碗”。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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