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赴美产子不违法 签证诈欺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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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小清综合报导)3月3日,美联邦探员突查南加州几十家华人月子中心,三家涉案公司被控以签证欺诈、报税欺诈、医疗欺诈和洗钱等罪名。连日来美国媒体不少评论说,外国孕妇在美生子并不违法,但以旅游的不实名义骗取签证则是犯罪。为了面对蔚成产业的“旅游生育”,近日也有参议员提案修改美国宪法中的“出生公民权”,引来争议。

1868年,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第一款做出规定:“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美国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此即美国宪法中的“出生公民权”。这意味着,美国并不禁止孕妇入境生子,而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也并不限制合法运营的月子中心。

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等联邦部门经过两年的卧底取证,上周突击搜查三家月子公司旗下的会所,缘由之一是这几家公司均涉嫌大规模培训孕妇隐瞒怀孕、以不实的赴美目的欺骗签证官——据统计,尔湾“优孕”月子中心2013年共有400名孕妇在橙县医院落地。ICE执法针对的主要对象即是“签证欺诈”,此外还包括制造假文件、骗取医疗福利等等。

欺诈后果严重

美驻华使馆在官网上针对签证造假发声明:夸大收入、假造雇主或亲缘关系都是隐瞒真相;假材料包括伪造或涂改护照、伪造出生证明、结婚证、银行存款证明及邀请信,以及冒用他人的文件材料等。

美国驻上海领事馆在官网也提示,“欺诈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可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我们的领事馆看到许多申请人在其他方面都符合资格,却误认为说谎是唯一能够让他们获得签证的办法。任何人在签证申请时做出的不实陈述,或提交伪造证件,会立刻丧失获签资格,并可能收到终生的签证签发禁令。”

签证欺诈违法

据加州《橙县纪事报》(Orange County Register)报导,当优孕月子中心被搜查时,探员们遇到一位华人医师,他表示:“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墨西哥妇女总是来美国生孩子。”报导评论说,政府在监管墨西哥妇女(偷渡)来美生子方面确实不力,但这不意味着中国妇女就可以假扮游客(而其真实目的却是来生孩子)。

正如ICE探员克劳德‧阿诺德(Claude Arnold)受访时所说,“把孩子生在美国并不违法,但编造旅行目的、掩盖怀孕事实,且接受这些公司的有关培训,这都是违法的。”

政治社交平台《市政厅》(Town Hall)的报导指,“美国和加拿大是唯一两个向落地出生者授予公民身份的发达国家,而绝大多数国家都规定,只有父母亲的一方是该国公民或持有该国绿卡,其在该国生下的婴儿才能获得公民身份。‘产子旅游’(Birth Tourism)该终结了。”

2013年1月,加州库卡蒙加农场市反对月子中心的居民将抗议牌放在法庭外。(刘菲/大纪元)

遏止生育旅游 议员提修宪

据悉,一项旨在打击人口色情贩卖、维护受害者权益的两党联合法案(Justice for Victims Trafficking Act )正在讨论中。路易斯安那州的共和党参议员大卫‧维特尔(David Vitter)认为,孕妇很容易成为贩卖人口的受害者,故他借此提议包括一项对宪法“出生公民权”的修正:外国人在美国生下的孩子不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除非满足父母一方是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或在美军服役等条件。

维特尔表示:“生育旅游成了我们的一个产业,突显了我们移民制度的严重残缺。终止‘出生公民权’会戏剧性地改善这种局面。”

不过,伞式组织“民权和人权领导会议”(The Leadership Conference on Civil and Human Rights)却致信各州参议员,指维特尔的修正案旨在打造当代的种姓制度。信中说:“数百万在美国自然出生的人某种程度上将不能拥有平等的法律保护,而这是我们国家经过非常艰苦的努力争取才允诺做到的。”

有评论指,宪法是美利坚立国之基,修宪殊非易事,故“产子旅游”生意很难从根本上清除,将以更为隐蔽的形式继续存在。**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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