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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银行房贷欺诈案庭审追踪系列报道之二十

前职员作证称银行高层对骗贷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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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国宝银行涉嫌贷款欺诈案3月30日继续庭审,由承认犯下一级伪造商业记录E级重罪的国宝前贷款专员黄晓敏(Jane Huang)作证。她讲述了自己是如何由一名贷款外行,到参与了50多笔房屋骗贷的过程。她也作证说,银行高层了解这些手法。

黄晓敏自述自温州移民美国,在美国接受了初中及大学教育,商业管理专业毕业后,想找与专业相关的工作无果。2009年5月到国宝银行见工填职位申请表时,没有相关职业技能的她原本以为只能做一名出纳,但是国宝总裁孙仪文面试时告诉她,以她的学历看,不必做出纳,“做贷款员赚的比较多。很多温州人贷款,你从温州来,语言上比较方便。做贷款员有时赚的比我都高。”

黄晓敏回答检方质询说,银行安排她在试用期内先做贷款程序员(Loan Processor),三个月试用期后,贷款申请部主管谭伟雄认为她可以做贷款员了,孙仪文又建议她坐在其他贷款员的旁边,观察他们怎么贷款的,跟班见习一周后,她签约成为贷款员,薪酬由每周固定300元(月薪1,200美元)变成佣金制,按贷款额的0.3%提成佣金。

黄晓敏记得她的第一笔贷款是50万美元,提成的佣金是1,500美元。她当时替借款客户填写的月薪是5,000美元,被谭伟雄指正,说先扣完税再发的薪资以带尾数的居多,不应该是一个整数,黄晓敏于是“修改了客户工资”,同样不是客户的真实工资。

黄晓敏说,贷款员手上有一本如何计算负债比率(Debt Ratio)的表格,按照43%的负债收入比标准,倒过来推算出借款人“贷款需要的工资数目”,达到这个标准银行才会同意贷款。她先用铅笔填上,由贷款程序员在银行根据房利美的放贷指导规定开发的自动审批系统(Desktop Underwriter,简称DU)上审核,“贷款程序员将资料放入电脑,DU不批,就把档案还给贷款员,贷款员换一个数字,再试。”工资一栏使用铅笔的原因很简单:“方便修改”。

DU如果通过,贷款程序员会联系借款人的老板,提供借款人的工作证明(Verification of Employment, VOE),确认借款人的收入和工作职位。这时贷款员就要串通借款客户,让其老板按照编造出来的工资和职位回复银行,务求这些资料“对得上”。

最后再由贷款程序员把所有的资料发送给审批员(underwriter)来进行终极审核,确定申请贷款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满足所有贷款规则。黄晓敏作证说,她看到其他的贷款员也这么做,包括她的主管谭伟雄也“把填好的VOE样板给房地产经纪人”。有一次贷款员莉莉在银行用打字机帮客户填VOE时还被副总裁、首席信贷长王耀华撞见,王耀华还生气的说“不可以在这里填”。检方通过这些质询暗示陪审团,银行的管理高层对贷款员骗贷手法其实“知情”。

黄晓敏2009年5月至2011年4月在国宝银行工作一年多,完成大约50多笔贷款,其中40多笔是前贷款员余启斌2009年底被国宝开除后留下的业务。今日辩方律师还将交叉盘问黄晓敏。

责任编辑: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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