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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安 台标检局修订食用猪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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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4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台湾2014(民国103)年爆发黑心猪油事件,让消费者人心惶惶,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参考世界各国“食用猪脂”相关规定,并考量台湾产业现况及饮食方式等,已于3月31日修订公布食用猪脂国家标准(CNS 2421),明确定义原料范围并将酸价规定加严,以提升台湾食用猪脂产品品质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

标检局表示,这次CNS 2421修订重点,主要将食用猪脂产品种类区分为“猪脂”及“精制猪脂”,并规定“猪脂”产品须以经屠宰卫生检查合格健康无病猪屠体的新鲜、清洁脂肪组织(不包括脑、脊髓、内脏器官及粗血管等部位)熬制而成。

标检局要求原料项目进行明确规范,更将酸价规定加严,其中酸价品质要求修正为“猪脂:2.0 mg KOH/g fat以下,精制猪脂:1.0 mg KOH/g fat以下”,以提供台湾民众食用猪脂产品的更好品质。

另外,标检局表示,未来相关产品若能符合CNS 2421全项品质要求者,就得标示“符合CNS 2421”字样,民众选购时可藉由识别标示来区隔产品等级,以买到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同时带动台湾食用猪脂产品等级的提升。◇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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