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带薪病假法规前途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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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4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姬承羲新泽西综合报导)在发达文明国家中,美国是世界上仅有的两个没有联邦带薪病假的国家之一。尽管如此,也有少数的州和市镇制定当地法规,强制雇主提供带薪病假。在新泽西,自2013年开始,共有9个市镇陆续通过了带薪病假法规,分别是泽西市(Jersey City)、纽瓦克(Newark)、东桔市(East Orange)、春顿(Trenton)、孟特克莱尔(Montclair)、帕塞克(Passaic)、帕特森(Paterson)、爱芬顿(Irvington)和布鲁菲尔德(Bloomfield)。
  
近日,针对带薪病假法规对当地商业及就业环境的影响,罗格斯大学民调中心(Eagleton Center)选择了实施法规超过1年的泽西市作为研究对象,拜访了当地289户商家,进行调查。初步的研究结果显示,带薪病假非但没有像反对者所担心的那样损害当地经济,反而让员工们工作效率、质量大幅提高。其中,92%的商家表示,并没有员工滥用这一带薪病假福利;42%的商家表示,员工的效率提高,雇佣关系更加稳定。
  
这一研究结果让支持者们信心大增,也认为是时候通过相关的州法案,让全州的员工享受带薪病假了。由多位州众议员在去年提出的A-2354法案,规定雇主每年提供72小时的带薪病假或事假。该法案在去年12月通过了州议会预算委员会(Assembly Budget Committee)的投票,但目前仍在修改当中,以减少与市镇法规的冲突。
  
不过,反对者们认为,罗大民调中心的研究并不证据确凿,法规仅实施了1年,现在得出结论为时过早。他们甚至质疑该民调中心的赞助方和研究倾向,认为该中心常常得出有利于妇女和劳工的研究结果。
  
众多雇主的反弹也可能催生另一条州法案。由州参议员俄勒霍(Steve Oroho, R-Sussex)最近提出的S-2865法案,将禁止新泽西的市镇在当地推行强制性带薪病假,或制定高于州法规的最低工资标准。俄勒霍表示,过多的市镇法规将吓退很多在新泽西投资的雇主。如果一个雇主在新泽西有多处商业,就需要考虑符合不同的法规,甚至派遣一个市镇的雇员前往另一市镇工作都需要考虑两地法规的不同。他认为,提供带薪病假是雇主们的自由,是雇主与雇佣者们在建立雇佣关系时应该讨论决定的问题,而不应由政府出面干涉。
  
对于平原市(Plainfield)的雇员们来说,过去的一星期也让他们的心情大起大落。带薪病假的法规被高调提出,但在随后的市议会上受到当地雇主的强烈反对,而在投票中未获通过。
  
目前,仅有加州、康州和麻萨诸塞州拥有带薪病假的州级法规。如果A-2354法案获得通过,新泽西将成为全美第四个拥有带薪病假的州。但是,面对众多的质疑和反对声浪,法案前途未卜,就连支持者们都承认,要通过该法案恐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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