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奇:中国警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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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18日讯】区伯事件还没有完全明朗,徐纯合事件又牵动了全国人的神经,虽然央视两次背书,但不能平息人们的舆论和忧虑。聂树斌案件有多少人费心思考、多少人彻夜难眠。呼格案的平反并没有带动司法的实质进步,冤案不断再考验着人民承受力。

念斌案、佘祥林案、杜培武案等等虽然平反,但很难挥去人们的伤痛。

从唱红打黑的世界著名英雄王立军投奔美国领事馆,到曾任公安部长的周永康泄露机密、搞非组织活动,到多才多艺内蒙古原公安厅长兼政协副主席的某某持枪杀人,还有705事件等等震惊中外的事件都指向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现代组织:中国警察。

警察第一要务是维护社会治安、第二要务是侦破刑事案件。每个个人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都与警察息息相关。

小到夫妻吵架、家庭暴力、街边谩骂、言语威胁、打架、大至杀人越货,国家领导的安全,处处需要警察。警察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警察的一言一行都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安全。埃及的颜色革命就是一件小事而引发。

警察是否及时出警、公正严格执法,规范使用械具都牵动着每个人的神经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

中国的警察辛辛苦苦为什么如此被诟病,甚至引起部分人仇恨,根源在于定位不明。

几乎所有制定宪法的国家都规定,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即主权在民原则。各级政府都为人民服务,作为代表政府权力的代表警察也一定应当为人民服务!

但谁是人民,没有清楚的概念,结果是每一个不完美的个人随时成为人民的敌人。在国家优先个人、集体优先个体的思维下,个人权利的保护推到很次要位置:警察第一维护国家安全、第二维护社会稳定、第三维护全体人民利益、第四维护个人权利。在个人权利与国家、社会、人民整体利益冲突时,个人权利首先要牺牲。而警察本身因为肩负前三个责任,一旦与个人利益、甚至部分人利益冲突时,首先要维护的是警察利益,因为没有警察的稳定,国家、社会、整体人民就岌岌可危。

但国家、社会、整体人民只是抽象的概念,只有高层才能代表,才能站在国家、社会、人民利益上说话,

所以中国警察的第一要务就是服从各级官员的指示!实际上演变成为为各级官员服务、为领导开道、迎来送往、维护领导的安全和尊严。无论出现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如何处理,只要领导有指示,首先要服从,而不是作为执法者依照《警察法》《治安法》《刑诉法》服从法律。

因为没有足够的监督,各级官员多数又为了自己的提升、保官、名声、安全,谋取个人经济利益在执政,警察也就在很多时候变成私人的奴仆。

而无论治安还是刑事案件都涉及到具体的个人利益的保护,随着个人的独立,和自我意识的觉醒,作为日益把个人利益至上的每个人与警察的冲突变成必然。

一方面,警察截访、参与拆迁、护路,处理从老人迷路到街边口角到每一个事故和突发事件都忙的精疲力竭。另一方面,在保护个人权利方面总是动辄得咎,不行动不行、慢了不行、现场使用械具不行,使用不当也不行。警察好多警察觉得憋屈、不受尊重、没有尊严。

而百姓,普通人看到的是警察不作为、乱作为。因为警察公正执法,服务是理所应当,总是被人忽视。而一旦乱作为就迅速引起公愤。

各级也知道警察的辛苦,所以不断提高警察的地位,到周永康时期,警察地位尤其是公安部门的地位已经顶了天。结果是重庆的文革式打黑除恶,无人监督。周永康及其家族敛财肆无忌惮。

警察累、警察苦,就是人民不满足,因为组成人民的个人老被牺牲,没有足够的保护。

要改变现状,只有认识到人民就是每一个个人,人民主权必须变为每一个个人主权。警察首先是服从法律,维护个人的权利和尊严,才能化解仇恨!

也只有把国家主权分解为个人主权,让个人主权成为国家主权的真来源,才能有真国家、真社会、真人民!

转自作者博客

责任编辑: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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