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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银行房贷欺诈案庭审追踪系列报道之四十一

结案陈词:主管不分红 无骗贷动机

6年总收入不及手下1年 案发后却被手下指证80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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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国宝银行涉嫌伪造文书、帮助客户获得联邦购房贷款案,经过三个月的庭审,三方律师5月18日在曼哈顿高等法院开始结案陈词。前国宝银行贷款主管谭伟雄的结辩律师用了四个小时,向陪审团陈述谭伟雄6年总收入不如手下1年,不分红也无参与员工的造假行为,但是手下员工案发后却作证主管80项罪名,以换取免坐牢的轻罪,“毫无道理”。

律师指出,谭伟雄的确为新来的贷款专员提供培训,但是与检控官描述的并不一样,他是依据房利美的贷款标准做业务培训和指导,贷款员余启斌刚开始为客户做的贷款申请按正常规矩操作,其中就有复杂的投资房贷款申请,这也反证谭伟雄并未教他“投机取巧”。此后余启斌在赠款信上造假,他自己供述是贷款员王惠清所教;在“自住房”申请上舞弊,律师说,是源于余启斌自己的贪婪,谭伟雄不知情,更未参与。

律师呈堂一份图表,显示谭伟雄手下的贷款专员从业绩提成中获得的佣金,都比作为贷款部门主管的谭伟雄高数倍。其中业绩最佳者是王文芳,她一年收入32万5千美元,比谭伟雄2005~2010年六年的总收入还要高出两成。

呈堂数据显示,谭伟雄2007~2008年的固定年薪4万多元,2009年因银行贷款业务量大增而涨到7万3千元,不过余启斌2009年东窗事发招来检察官的调查后,随着银行业务量的下降,谭伟雄的收入又回落到5万美元。余启斌2009年的收入是22万4千美元,其余几位贷款员同期收入也有20万以上,均数倍于主管的收入。

律师力证,谭伟雄作为贷款部主管,没有浮动薪酬或分红等激励性收入,他没有替客户用假文件骗取贷款的动机。如果他也参与作弊的话,就没有必要再采取额外的步骤检查贷款申请人雇主的信息。律师力图让陪审团相信,获利方是贷款专员与申请房贷的客户,他们联手制作假文件,骗过银行主管。

辩方再指出,余启斌做了这么多假贷款,自称他经手的贷款中95%都是假的,目前仅面临三项罪名,而前主管谭伟雄面临的罪名却多达80多个。根据检方的协议内容,称余启斌只有完全、准确、真实配合及作证才能免于被捕和牢狱,因此证人为了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不惜把责任全部推给主管,指主管让他们作弊。律师指证人“满嘴谎言”。余启斌被银行开除后去找工,填写的申请中将自己离开国宝银行的理由描述成“工作地点变化”。

律师又称,谭伟雄被指控对房利美犯下了一级重大盗窃罪,可是地检官针对的32个问题房屋贷款中,谭伟雄只涉及其中的12宗,而2005到2010年房利美在国宝一分钱也没有损失,仅仅从这30多个房贷中就已赚取200万美元利息。华人贷款的滞欠率很低,他们很清楚自己要到银行做什么,有自己的筹款渠道,购房过程中都聘请了律师,房贷审批的重点是借款人是否有能力按时偿还,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每个月按时供款,3个月来上庭的证人,无一不是如此。

律师最后说,今年59岁的谭伟雄出生于香港,与现在做污点证人的银行贷款专员有很大的距离,这些年轻人年龄都在20多岁左右,成长的环境也不同,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代人,很多时候的想法都不一样,工作下班后也不会和他们联系,他没有参与到他们当中,亦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能证实谭国雄参与了员工的贷款欺诈案。

首轮结辩用了四小时。此后,首席信贷长王耀文、国宝银行和检方将依序结辩,预计周三或周四完成结辩程序。

国宝银行董事长孙启诚昨日全程到庭旁听。他说,刑事案件中12名陪审员必须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决定被告有罪,虽然陪审团的决定不能预测,但是国宝银行“一向有信心”。

责任编辑: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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