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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张药房空地 现成临时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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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苗县议员陈光轩27日在议会质询,有关大埔开发4户案例,目前张药房判例和高等行政法院之前判决,有互相矛盾,最高行政刑法院发回更审;议员爆料,张药房大埔遗址,有汽车并排,有怪手停车,交通通畅无阻,却与前朝决策该地方会妨碍交通致令拆除大埔张药房。

陈光轩指出,如果大埔开发案将来法院最后判决,希望原屋原地重建,苗县府是否可协助重屋重建?依据特别法条,县府财源窘迫,如果将来原屋原地重建,发费钱财,有关国赔法第二条提及,公务人员在行使公权力时,应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力受害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陈光轩说,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益受到损害,公务员有重大或过失时,可向他追偿,当时是谁下令拆除的,依照国赔法,追偿向他讨回县政府这笔钱。

县长徐耀昌表示,针对张药房前阵子最高行政法院,发回更审动作;民主法治国家,只要最后判决是张药房原地重建,或者是败诉的话,维持原状;县府将尊重法治国家裁判,责无旁贷,县府也将协助做好张药房复健机制。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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