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沈阳前司法局局长谈大陆民众控告江泽民

6月10日,前中共沈阳市司法局长韩广生在《大纪元》接受采访时说,迫害法轮功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践踏人权及信仰自由的反人类罪行。(周行/大纪元)

人气: 9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5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最近越来越多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正在引起世界关注。现住加拿大的前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表示支持,他说,迫害法轮功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践踏人权及信仰自由的反人类罪行。

韩广生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说,他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些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向司法机关递交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有些状告人还收到了司法机关发来的接到控告书的回执。“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他说。

状告江泽民成趋势

据明慧网消息,1999年江泽民亲自做出全面镇压法轮功的决定,动用全部国家机器,铺天盖地开始了对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原则做好人的普通民众的群体灭绝性迫害。通过劳教、判刑以及酷刑折磨和暴力洗脑,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个人信仰;更通过株连政策,使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在社会上受到歧视,从而剥夺他们的基本生存权,甚至造成许多原本和睦的家庭妻离子散。

据明慧网6月14日消息,从今年5月底到6月11日两周内,至少3,946名大陆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及因迫害流亡海外的法轮功学员向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控告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要求中国司法机关立案,依法追究发动并维持对法轮功长达16年灭绝性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法轮功学员多年来讲真相的努力很有意义

对中共有深入了解的韩广生表示,大陆的司法机关接受了一些法轮功学员的诉状,不一定意味着中共要改变什么,可能中共“想要一些法治进步的假象”。不过,韩广生说,法轮功学员这么多年来讲真相的努力很有意义,比如在来自各方的压力下,中共被迫取消了收容所及劳教制度。

迫害法轮功是反人类罪行

韩广生说:“镇压法轮功,从本质来说,是违背中共本身宪法的非法行为,是一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践踏人权、迫害信仰自由的反人类罪行。”韩广生说,中共宪法的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他说,有一次他在百度上搜索时,显示的第一条是:为什么宪法第35条是一个虚设?“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就是一次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非法行为。”

“这是个专制的、集权的、残暴的、邪恶的政权。这政权的最高准则或目标,是其政权,而不是人权。”他说,“它永远不可能承认自己犯有反人类罪。只要中共还在掌权,它只要感觉到某些势力威胁到它的统治,就会残酷镇压,毫不留情。”

他说:“‘六四’和法轮功何时能平反,前提是中共垮台。”

脱离中共是唯一出路

1999年开始镇压法轮功后,江泽民专门成立了“610”非法组织,在全国各地都有其分支机构,专职实施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当时,韩广生在沈阳市任司法局长。

韩广生称,当时因为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太多,民政的收容所及公安局的拘留所装不下,沈阳市主管政法的副书记找他,要求开辟教养院来关押法轮功学员。他不同意,认为教养院是关押违法人员的,法轮功学员不属于这类人。他向辽宁省司法厅长反映,对方也同意他的观点。

他说,可是没过几天,中共司法部下令要求必须执行。

“这是造成我对中共不满的一个爆发点。”他说,“镇压法轮功是促使我离开中共的原因。”

韩广生表示,沈阳市“610”办公室本身级别不高,但市委副书记主管这个部门。“以市委的名义来发号施令,但这些指令(实际上)出自于‘610’办公室,所以,在镇压法轮功上,市的‘610’办公室可以统管全市所有党政部门。”

他解释说,中共干部的最高纪律是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我如果拒绝关押法轮功,轻者会被撤职,开除党籍。重者可能会被栽赃,然后被抓起来。”

最后,韩广生表示,他于2001年9月来加拿大寻求庇护,目的就是“既不想做中共反人类的帮凶,也不想把自己弄到监狱里去”。

“所以出来,这是唯一的路。”他说。

责任编辑:文凤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