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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申请政府楼应注意什么?(下)

华埠附近6家低收入老人屋满员 可负担住房类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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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7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在华埠附近有多少政府楼和老人公寓?如何申请?申请时须注意什么要点?中华公所21日举办的房屋专题讲座人员爆满,该公所义工何景文紧扣华人社区民众最关心的热点,一一介绍政府楼、低收入老人屋(Section 202)、中收入老人房屋、可负担房屋以及长者免加租计划等,近百耆老涌来,很多人只能在会议室门外听。

华埠附近6家低收入老人屋 供不应求

低收入老人屋(Section 202)是由私营机构管理、联邦政府按202章节资助的计划,全纽约市有超过170个地点,租金方面也根据家庭收入的30%而定。何景文介绍,位于华埠10013邮区的只有一家,就是位于巴士打街(Baxter St)96号的松柏老人大厦,而华埠边缘10002邮区的则有五家,分别是:康宁(50 Norfolk Street)、双桥(80 Rutgers Slip)、80-92 Ridge Street Housing、David Podell(179 Henry Street)、UJC Bialystoker Synagogue Houses(15 Willett Street)。

低收入老人屋的资格要求至少一个申请人是62岁以上,收入限额为1人少于30,250美元,2人少于34,550美元。出租信息可以通过老人局网站查阅:http://www.nyc.gov/html/dfta/html/benefits/housing.shtml,有时报纸上也会刊登广告。

不过何景文说,由于联邦财政紧张,很少兴建新的老人屋。上述唐人街附近的老人公寓大多已住满,很少有空位,一般要等十年八年。申请老人屋的优先权为:无家可归,被迫迁离,现居房屋标准不及格,居住过于拥挤的私人单位;缴付租金超过家庭总收入的一半等。

中收入长者住房同样也由私营机构管理,多分布在曼哈顿,皇后区只有两栋。要求户主必须至少62岁,共同申请人有年龄限制,必须至少50岁,收入限额为1人26,000~48,000美元,2人27,000~55,000美元,租金固定——接近家庭收入的30%。

纽约市中收入长者住房计划分布图。(市府资料图)

可负担住房类型多

可负担住房计划(HPD Affordable Housing)是开发商获得政府税收减免交换,预留低于市场租金的单位给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俗称半政府楼,比较适合工薪家庭。如果一个家庭支付的年租金和水电费总值不超过其年收入的30%,住房被认为是可负担。可负担住房的收入资格是20,000~100,000美元,申请人可索取邮寄申请表格或上网申请(登记需要个人电子邮件账户和密码),录取基于指定的优先类别和抽签。申请的要求每家机构都不一样。

市长白思豪曾定出目标,要在10年内兴建或修复20万套可负担住房,因此每年都有新楼推出来。有需要的市民可关注纽约市房屋保护和开发局(HPD)网站,上面会提供各区的可负担房源:http://www1.nyc.gov/site/hpd/renters/find-housing.page,因为是开发商新建的楼宇,这些房子大多现代摩登、类型多。

责任编辑: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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