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示威者以胸撞警 被判囚3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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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7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建鹏综合报道)香港4名光复元朗参与者,分别被控袭警和阻差办公罪成,其中被指以胸部袭击警员的女被告判监3个月15日,全部被告获准以5千元保释,等候上诉。

4名被告分别是30岁吴丽英、她的20岁男友邝振駹、22岁学生潘子行及一名14岁男童。吴丽英被控用胸部袭击一名总督察,裁定袭警罪成,判入狱3个月15天。暂委裁判官陈碧桥判刑时指,被告用胸部撞向警员手臂,之后大叫非礼,令本来轻微的袭击变得严重。他认为必须向社会传达,市民虽有游行集会的权利,但无论有计划或一时冲动袭警都是犯法,如果不判处监禁,会令市民误解游行期间袭警是小事。

14岁男童同样被裁定袭警罪成,陈碧桥接纳被告有良好品格的报告,但他去年12月至今有3次被捕纪录,认为父母无法管束儿子,判入更生中心。另外两名被告邝振駹、潘子行阻差办公罪成,分别被判入劳教中心及入狱5个月零1星期。

资深大律师李柱铭与大律师刘伟聪分别替4人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批,4人准以5千元现金保释,期间需交出旅游证件及到警署报到。◇

责任编辑:王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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