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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联成公所答疑“老人免加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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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7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纽约市财政局在联成公所答疑“老人免加租”政策反响热烈,6日财政局代表再次在联成公所提供咨询服务,数十名华人从法拉盛、布碌崙等地赶到现场,带来了各式各样的“房屋问题”,涉及到政府楼、半政府楼、老人公寓、老人免加租、伤残人士减地税等。

“老人免加租”须符合条件

迟女士住在“半政府楼”,原先每月租金550元,租金2年一加,今年已涨到650元。现在她退休了,希望能申请到“老人免加租”,否则负担不起现在的房租。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回答时提醒大家,纽约市的老人免加租计划,“不是不加租,而是让低收入的老人可以只支付冻结的租金。如果房东提出涨价,多余的部分由市政府来承担。”

他说,关键要看申请人的条件。申请人一定要年满62岁;一定是租约上的承租人;家庭成员税前总的年收入低于5万元;租金支出超过总收入的3分之一。此外,要居住于“租金稳定”或“租金限制”公寓,其它还包括租金调控的旅馆单元房,Michell-Lama公寓(孔子大厦、尼克村、南桥、两桥等)、有限红利公司公寓、重建公司公寓、第213节规定的“合作”公寓以及住房开发基金公司(HDFC)合作公寓等。

急需“免逼迁”帮助

从现场咨询的问题看,除了希望“老人免加租”外,住在“租金稳定”或“租金限制”公寓的华人更迫切需要的是“免逼迁”帮助。熊女士与残疾丈夫住在布碌崙“租金稳定”公寓已十多年。新房东买下旧楼后,就迫不及待地想将旧租客赶走,采用限制暖气、限制热水等手段,每2年租约到期时,熊女士都不得不上法庭抗争,合约才得以延续。

住华埠亨利街“租金稳定”公寓的闽籍林女士说,新房东数月前以她丈夫未住满“稳定租金”公寓要求的每年180天为由,合同到期不续约,并要求她搬出公寓。这间公寓是以她丈夫的名义签订的租约,但他平时在外州打工,只有周末才回公寓居住,公寓实际上是林女士常年居住。财政局建议她联系纽约州房屋及社区重建局(New York State Homes and Community Renewal)咨询:212-688-4000。

赵文笙说,唐人街住房纠纷最常见的就是“租金稳定”房东“乱加租”以及“合同到期不续约”。他呼吁民众将材料拿到联成公所,他可帮助审核校对“老人免加租”申请材料,或联系律师法律咨询,联成公所今后还将继续举办类似答疑会。

责任编辑: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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