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前夫遭遣返带走女儿 苦妈寻女

人气: 31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5年08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我想要回女儿!”纽约市一名福州妈妈,担忧女儿跟着遭遣返的前夫回到中国后,被前夫强行留在中国不回来了,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和孩子的父亲进行过交涉而无果,只好求助联成公所。

陈太的前夫陈某六年前偷渡来美,认识了有公民身份的妻子,成家后在美国诞下一对儿女,现在儿子5岁半、女儿4岁半。2011年陈某被移民局逮捕,因没有有效护照,中领馆不发回国旅行证,他被转送移民监狱关押,一年半后经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的帮助,2013年6月获得人道假释。

假释后,陈某每个月要去移民局报告一次,同时等待移民法庭的裁决,但是他的政治庇护申请案再次被拒,一次他去移民局报到后,再也没有回家,很快就被递解出境。对漫漫人生路充满徬徨的陈太也终与陈某离婚,并获得两名孩子的监护权。

陈太说,当时她同意把年幼的女儿交到前夫手里、随同前夫回国。但女儿随父亲回到中国老家居住后,陈太就后悔了,现在不知如何是好。

律师:孩子带回中国 要回来很难

擅长家事纠纷的游律师事务所律师游爱虹说,国际家事律师一般都需要熟悉1980国际绑架儿童海牙公约(the Hague Convention)。该公约规定,如果年龄未满16岁的孩子被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带离常居国(美国),违反法院监护权命令的一方应及时把孩子送还给有监护权的一方。

美国政府有时会通过协商要回被绑架的孩子,若另一个国家签署有关父母国际绑架的“海牙公约”,协商则比较容易,但是截至2015年1月,93个签约国中,并不包括中国、日本等多个亚洲国家,若孩子被带回中国,那就很难要回孩子。

游爱虹律师说,由于中国不是签约国,家长无法通过“海牙公约”的国际司法程序向中国法院申请送还被非法带回中国的孩子。相反,对方还有可能会向中国法院从新申请孩子在中国的监护权。

此前纽约就曾发生过一起案例,与陈太的情形有些相似。纽约家事法院判给母亲阿曼达(Ahmad)唯一的孩子监护权,但不幸的是母亲允许了父亲带孩子们到沙特进行为期3个月的探视。之后父亲拒绝把孩子从沙特阿拉伯带回美国,拒绝让母亲看孩子,并从沙特法院获得单方面孩子的监护权。因为沙特不是国际绑架儿童海牙公约的签约国,如果父亲和孩子一直留在沙特阿拉伯,母亲也别无他法。不过峰回路转的是,后来父亲又带孩子到德克萨斯州短期旅行,在那里他被逮捕,孩子被送回了纽约。

违法方入境将被逮捕

游爱虹律师提醒,因中美司法程序可能存在的错位(司法管辖权重叠),在夫妇离婚判决书中,夫妻双方需要对孩子的探视权、监护权进行严格的界定,特别是关于孩子护照的管理、对孩子海外探视、跨州居留必须法院申请等。

对于拥有美国身份的父母,违反美国法院的监护命令后果将会非常严重,根据联邦法律,父母一方把孩子带出或企图带出美国,将孩子长期留置海外,如果妨碍另一方的监护权,在美国属于联邦罪。除非不再跨入美国国境,违法一方入境将被逮捕。

纽约州对父母绑架罪这种犯罪建立了监控系统,夫妻进入离婚程序后,若有一方感觉另一方会把孩子带走甚至是要带到另一个国家时,可以向执法机构备案,警方和边境口岸会留下孩子的记录,一旦一方擅自带孩子出境会立即被捕。被控以父母绑架罪的人,不仅要失去孩子的监护权,而且还会被判刑入狱。

责任编辑:艾瑞克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