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撤销17占旺者藐视法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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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9月02日讯】 (大纪元记者潘在殊香港报导)警方去年11月25日雨伞运动期间在旺角亚皆老街执行禁制令清场时拘捕多名人士,律政司之后对其中的17名被捕人士,提出刑事藐视法庭的起诉。案件昨日因律政司未有如期递交文件,被高等法院撤销诉讼。

律政司在今年3月获批准起诉后,未有按规定在14日内发出通知各人上庭的“预约时间通知书”,延至昨日才向法庭申请延长期限,被辩方质疑犯下严重错误,要求撤控。法官裁决时指出,《高等法院规则》已列明必须在14天限期之内提交文件,但律政司未能做到。法庭并无司法管辖权容许律政司延期递交相关文件,因此驳回律政司的延期申请,裁定控告众人的传票失效,案件被撤销诉讼,律政司须支付讼费。律政司如果要继续控告众人就须从头重新申请。

被告之一“四眼哥哥”郑锦满表示,现在香港实质的公义已经荡然无存,这单官司体现到法庭还有仅存的程序公义。另一名女被告罗慧茵在庭外激动留泪,批评政府及律政司可耻,“有真凭实据就来告我们!不要犯一些白痴的错误,同那些建制派离场一样这么儿戏”。她强调会继续参与社运。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会研究法官判词的理据,再决定是否上诉。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形容事件罕见,又对律政司在事件上工作粗疏,犯下低级错误感到惊讶,认为会影响律政司的形象。他批评袁国强的解释,难以令人信服,不能接受以法律理解有不同为借口。如律政司重新提出检控,会对被告不公平。

警方同样对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时任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20人以藐视法庭案起诉,案件排期于今年11月9日进行指示聆讯。

另外,人民力量、社民连、学联及民主党等30多人昨日早上从高等法院外游行至律政司办公室,不满港府通过律政司检控参与去年占领行动和今年参加反水货活动的市民。他们质疑,当局至今仍未检控7名涉殴打示威者曾健超的警员,以及在占领期间殴打市民的前警司朱经纬,又要求律政司马上检控袭击市民的警员,并撤销示威者的控罪。◇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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